{"billNo":"1060522070201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6人","議案名稱":"「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01/LCEWA01_090401_0005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01/LCEWA01_090401_0005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吳志揚","柯志恩","陳學聖","許淑華"],"連署人":["曾銘宗","張麗善","蔣乃辛","林為洲","徐志榮","鄭天財 Sra Kacaw","林麗蟬","簡東明Uliw．Qaljupayare","顏寬恒","陳宜民","蔣萬安","馬文君"],"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4-0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09-22","2017-09-26"],"會議代碼":"院會-9-4-1"}],"mtime":"2024-01-18T22:02:0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09-22","last_time":"2017-09-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4-1","會期":4,"字號":"院總第787號委員提案第20980號","laws":["01017"],"提案編號":"787委20980","案由":"本院委員吳志揚、柯志恩、陳學聖、許淑華等16人，有鑑於教育部體育署之機關架構與組織規模已不敷其實際主管業務之需求，為持續推動與發展運動風氣，全面提升國人體能之強健，並以國家力量系統性的培訓選手，增強國際奪牌機會，加強國際體育交流，同時扶植及輔導最具未來經濟發展潛力之運動產業，政府應提升該單位為體育部，爰提案修正「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符合該部會組織相關條例。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運動成為人類重要之活動項目，藉由適當的運動可以達到國民健康維持、體力提升，以及人格養成等多元目標。由於現今社會經濟結構變遷，社會環境與價值觀念也連同改變，國民健康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關注之焦點，體育運動發展儼然成為衡量國家進步與國民生活品質之重要指標。\n二、為提昇國民體能達到國力強盛之基礎要素，應持續推動與發展全民運動風氣，並藉由國家之力量系統性的培訓運動選手，以增強國際競技比賽奪牌機會，並加強國家間體育交流、推動運動外交營造友善國際環境，同時推動極具未來潛力之運動產業，以此帶動經濟動能。\n三、綜觀各項基本要素與發展條件，教育部體育署之機關架構與組織規模早已無法勝任所需達成之任務及目標，故此政府應提升該單位為體育部，爰提案修正「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修正草案，以符合該部會組織相關條例。","對照表":[{"law_id":"01017","law_name":"教育部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高等教育、技術職業教育政策之規劃，大專校院發展、師資、招生、資源分配、品質提升、產學合作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二、終身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教育、家庭教育、藝術教育、進修補習教育、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公民素養、閱讀語文、教育基金會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與所屬社會教育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三、國際與兩岸教育學術交流、國際青年與教育活動參與、海外華語文教育推廣、留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與陸生之輔導、外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四、師資培育政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培育大學之獎補助與評鑑、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教師在職進修、教師專業組織輔導、教師專業發展與教師評鑑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五、學校資訊教育、環境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人文社會、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協調與推動、學術網路資源與系統之規劃及管理。\n\n六、學生事務之輔導及行政監督、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校園安全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之管理及輔導。\n\n七、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學校衛生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八、中小學與學前教育、青年發展、學校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與兩岸運動及運動設施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九、教育人事政策之規劃、教育人事法令之訂定、解釋與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十、其他有關教育事項。","law_content_id":"01017:01017:2012-01-20-全文修正:2","說明":"一、運動成為人類重要之活動項目，藉由適當的運動可以達到國民健康維持、體力提升，以及人格養成等多元目標。由於現今社會經濟結構變遷，社會環境與價值觀念也連同改變，國民健康已成為世界各國政府關注之焦點，體育運動發展儼然成為衡量國家進步與國民生活品質之重要指標。\n\n二、為提昇國民體能達到國力強盛之基礎要素，應持續推動與發展全民運動風氣，並藉由國家之力量系統性的培訓運動選手，以增強國際競技比賽奪牌機會，並加強國家間體育交流、推動運動外交營造友善國際環境，同時推動極具未來潛力之運動產業，以此帶動經濟動能。\n\n三、綜觀各項基本要素與發展條件，教育部體育署之機關架構與組織規模早已無法勝任所需達成之任務及目標，故此政府應提升該單位為體育部。","修正":"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高等教育、技術職業教育政策之規劃，大專校院發展、師資、招生、資源分配、品質提升、產學合作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二、終身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教育、家庭教育、藝術教育、進修補習教育、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公民素養、閱讀語文、教育基金會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與所屬社會教育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三、國際與兩岸教育學術交流、國際青年與教育活動參與、海外華語文教育推廣、留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與陸生之輔導、外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四、師資培育政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培育大學之獎補助與評鑑、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教師在職進修、教師專業組織輔導、教師專業發展與教師評鑑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五、學校資訊教育、環境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人文社會、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協調與推動、學術網路資源與系統之規劃及管理。\n\n六、學生事務之輔導及行政監督、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校園安全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之管理及輔導。\n\n七、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學校衛生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八、中小學與學前教育、青年發展、學校體育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九、教育人事政策之規劃、教育人事法令之訂定、解釋與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十、其他有關教育事項。"},{"現行":"第五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n\n一、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政策及制度，並督導、協調、協助各地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之發展及執行本部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事項。\n\n二、體育署：規劃全國體育政策，並督導、執行學校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與兩岸運動及運動設施事項。\n三、青年發展署：規劃全國青年發展政策，推動青年生涯輔導、公共參與、國際與體驗學習及其他青年發展事項。","law_content_id":"01017:01017:2012-01-20-全文修正:5","說明":"刪除第一項第二款體育署及其業務，另行訂立行政院體育部組織法。","修正":"第五條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n\n一、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推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政策及制度，並督導、協調、協助各地方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學前教育之發展及執行本部所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育事項。\n\n二、青年發展署：規劃全國青年發展政策，推動青年生涯輔導、公共參與、國際與體驗學習及其他青年發展事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0522070201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