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1025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徐永明等17人","議案名稱":"「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07/LCEWA01_090407_0001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07/LCEWA01_090407_0001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黃國書等21人及委員徐永明等17人分別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70413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21人「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26070200700"}],"提案人":["徐永明","陳學聖"],"連署人":["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林昶佐","蘇震清","張麗善","鄭寶清","林俊憲","黃秀芳","黃偉哲","鄭運鵬","陳曼麗","王定宇","張廖萬堅","江永昌","盧秀燕","蘇治芬"],"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09-04-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7-11-03","2017-11-07"],"會議代碼":"院會-9-4-7"},{"會期":"09-04-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11-03","2017-11-07"],"會議代碼":"院會-9-4-7"},{"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4-11"],"會議代碼":"聯席會議-9-5-15,36-1"},{"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04-12"],"會議代碼":"公聽會-2018040321"}],"mtime":"2024-01-18T21:49:29+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11-03","last_time":"2018-04-1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4-7","會期":4,"字號":"院總第1544號委員提案第21250號","laws":["04818"],"提案編號":"1544委21250","案由":"本院委員徐永明、陳學聖等17人，為落實民主國家憲政，便利全民監督地方民意代表，爰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規定各地方立法機關於開議期間，應透過電視、網路全程轉播，並全程錄影、錄音。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地方制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報各該上級政府備查，並不得牴觸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上級自治法規，牴觸者無效。爰此，各地方立法機關雖多定有議會會場錄音錄影管理規則，惟多數地方立法機關未設置直播機制，亦不對外公開議場會議狀況。\n二、我國憲法第二條明文揭示：「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即我國憲政採民主國原則，其核心內涵尚包括國民主權原則，人民透過憲法賦予之參政權，選舉出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具有民主正當性之各民意代表透過代議式民主之方式，為民監督各級行政機關。\n三、地方立法機關於開議期間，禁止地方住民進入旁觀或攝影之相關事件層出不窮，造成地方住民無法即時掌握地方立法機關運作狀況，有礙地方住民參政權之行使。查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除祕密會議外，全程轉播立法院會議、委員會會議及黨團協商實況，並應全程錄影、錄音。立法院亦於今年2月完成相關設備建置，於有線電視、無線電視、中華電信MOD及IVOD網路議事轉播系統同步轉播；亦於IVOD系統上建置歷史回播功能。地方立法機關亦應建置相關議事轉播系統，俾利人民監督。爰擬具「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草案」，規定各地方立法機關於開議期間，應透過電視、網路全程轉播，並全程錄影、錄音。","對照表":[{"law_id":"04818","law_name":"地方制度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地方制度法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憲法第二條明文揭示：「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即我國憲政採民主國原則，其核心內涵尚包括國民主權原則，人民透過憲法賦予之參政權，選舉出中央及地方民意代表，具有民主正當性之各民意代表透過代議式民主之方式，為民監督各級行政機關。\n\n三、地方立法機關於開議期間，禁止地方住民進入旁觀或攝影之相關事件層出不窮，造成地方住民無法即時掌握地方立法機關運作狀況，有礙地方住民參政權之行使。查立法院組織法第五條，除祕密會議外，全程轉播立法院會議、委員會會議及黨團協商實況，並應全程錄影、錄音。立法院亦於今年2月完成相關設備建置，於有線電視、無線電視、中華電信MOD及IVOD網路議事轉播系統同步轉播；亦於IVOD系統上建置歷史回播功能。為貫徹民主原則，地方立法機關亦應建置相關議事轉播系統，俾利人民即時監督，爰新增本條，規定各地方立法機關於開議期間，應透過電視、網路全程轉播，並全程錄影、錄音。","增訂":"第五十四條之一　除秘密會議外，地方立法機關應透過電視、網路等媒體通路，全程轉播大會會議、施政報告、質詢、聽取報告議程及分組審查，並應全程錄影、錄音。"}]}],"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1025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