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1027070200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呂孫綾等20人","議案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08/LCEWA01_090408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08/LCEWA01_090408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呂孫綾","莊瑞雄"],"連署人":["吳秉叡","鍾佳濱","張廖萬堅","鄭運鵬","蘇巧慧","施義芳","吳玉琴","邱泰源","黃國書","郭正亮","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吳思瑤","蔡適應","蔡培慧","蕭美琴","李麗芬","吳焜裕","李俊俋"],"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4-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17-11-10","2017-11-14"],"會議代碼":"院會-9-4-8"},{"會期":"09-04-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11-10","2017-11-14"],"會議代碼":"院會-9-4-8"}],"mtime":"2024-01-18T21:46:47+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11-10","last_time":"2017-11-14","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4-8","會期":4,"字號":"院總第845號委員提案第21268號","laws":["02601"],"提案編號":"845委21268","案由":"本院委員呂孫綾、莊瑞雄等20人，為恪遵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九項：「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之規定，並鑒於退除役官兵退役後之生涯規劃，得以創業方式再次融入社會，期能加強對退除役官兵的輔導與照顧，借重國軍退役之經驗能量，能夠有效整合運用於活絡地方經濟、促進國家整體經濟發展，並能創造就業機會，爰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601","law_name":"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一條　為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所需舉辦之小本貸款，得由輔導會分別洽請公營金融機構低利貸放之。","law_content_id":"02601:02601:1964-05-05-制定:13","說明":"一、「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係於1964年公布施行，迄今已屆三十三年，時至今日之經濟環境及社會局勢等時空背景早已不同以往，面對市場就業型態轉變，並兼顧地方發展及退除役官兵權益，爰應修正「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十一條規定。\n\n二、據上，爰修正本條第一項，退除役官兵有意自行創業者，若向輔導會尋求創業輔導及協助，輔導會得提供之。\n\n三、為協助退除役官兵籌措創業資金，爰增列第二項。\n\n四、確保維護退除役官兵輔導權益，爰增列第三項，由輔導會訂定創業貸款之事業範圍、輔導、協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修正":"第十一條　退除役官兵有意自行創業者，輔導會得提供創業輔導及協助。\n為協助退除役官兵創業貸款需求，輔導會得予以協助並洽請金融機構辦理退除役官兵創業貸款；輔導會並得編列預算，以支應其創業貸款之利息補貼及其他相關事宜。\n前項創業貸款之事業範圍、輔導、協助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輔導會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1027070200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