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1106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議案名稱":"「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08/LCEWA01_090408_0003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08/LCEWA01_090408_0003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委員管碧玲等20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2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3人、委員趙正宇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23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9人、委員李昆澤等18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2人、委員王育敏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70516070300300"},{"議案名稱":"行政院「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610180701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08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16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18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余宛如等29人「政府採購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06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6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19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218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3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5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12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20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28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05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0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24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3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施義芳等23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13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22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26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25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07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30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2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22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25070200900"}],"提案人":["施義芳"],"連署人":["洪宗熠","黃秀芳","莊瑞雄","蔡易餘","邱泰源","姚文智","邱志偉","鄭運鵬","郭正亮","羅致政","李麗芬","陳明文","段宜康","黃國書","鍾佳濱","鍾孔炤","吳琪銘","張宏陸"],"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4-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11-10","2017-11-14"],"會議代碼":"院會-9-4-8"},{"會期":"09-04-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11-10","2017-11-14"],"會議代碼":"院會-9-4-8"},{"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4-11"],"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7"},{"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4-26"],"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10"},{"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5-10"],"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12"},{"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05-16"]}],"mtime":"2024-01-18T21:47:43+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11-10","last_time":"2018-05-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4-8","會期":4,"字號":"院總第1650號委員提案第21294號","laws":["02308"],"提案編號":"1650委21294","案由":"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政府機關辦理採購分有三大類型：財物、工程及勞務。財物、工程採購多屬定製、承攬性質，監理及驗收可依規格、契約內容辦理，但勞務採購多屬委任性質，範圍涵蓋專業智慧與體力勞動兩大領域，尤其專業技術服務類別，除涉及技術規範、個別技術人員執業法規外，更有專業能力、服務性質差異之分，複雜程度高，以一套標準難以適用各種樣態。政府年度歲出預算已接近2兆元，分配於公共建設經費每年有4、5千億元，意即需要辦理採購計畫眾多；復有105年底通過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案，未來八年政府將再投入約兆元經費進行包含多領域的公共工程，這些建設計畫成敗都與政府採購法息息相關，更需要有合理公平的採購制度配合，方能達到事半功倍之效。爰此，擬提案修正「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依據中央機關共同供應契約集中採購實施要點，略以「一、……為利中央政府各機關、學校、公營事業（以下簡稱中央機關）辦理財物、勞務集中採購，依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經由集中採購，以節省人力，發揮大量採購之經濟效益，提升採購執行績效，特訂定本要點。」「二、中央機關辦理具共通性，且達相當規模之財物或勞務之集中採購，除有特殊情形者外，應依本要點之規定。……」共同供應契約之法源及效益已然明揭，核先敘明。\n二、我國為健全社會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執業，須經國家考試及格並授予證書，並要求專門技術人員需加入公會，制定相關規範並依法管理。\n三、近年來，天然災害之破壞力加遽，社會及人民面臨更嚴峻的天災地變威脅。政府為公共安全考量，各種預防災害、搶救災害有關之勞務採購案眾多，非僅中央機關，各地方政府亦有相同需求，卻未整合共同辦理，產生提供專業技術之公會、廠商需南北各地投標、參與評選，耗時費力，各地方政府更因繁瑣之行政程序，不僅加重承辦人員工作負擔，更有各地重複辦理致耗費整體政府資源情形。\n四、各專門技術人員執業法規已經將該人員之資格、執業範圍、權責及違規處分以法律約束，對應其他職業人員有較高之執業標準，亦即相對限縮其工作權；復以法規要求專門技術人員必須加入公會，經由內控機制管理及提升人員素質與專業能力，成為專門技術勞務採購之廠商，足資信賴。","對照表":[{"law_id":"02308","law_name":"政府採購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十三條　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law_content_id":"02308:02308:1998-05-01-制定:101","說明":"一、我國為健全社會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制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規定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執業，須經國家考試及格並授予證書，且要求專門技術人員需加入公會，依規管理。\n\n二、復以，各執業法規將各專門技術人員之執業範圍、權責及違規處分以法律約束，對應其他類別之行業具有較高標準，換言之，專門技術人員工作權相對限縮。\n\n三、政府辦理專門技術勞務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各該專業技師公會具備之資格與內控機制足以為供應廠商，應給予優先權，無須評比，簡化行政手續，提升效能。","修正":"第九十三條　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財物或勞務，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n\n機關辦理公共安全、預防災害或搶救災害有關技術審查或鑑定事項之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各該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之公會為當然供應廠商。\n共同供應契約之採購，其招標文件與契約應記載之事項、適用機關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n第二項適用公會、公會服務費用計算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1106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