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1106070201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議案名稱":"「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08/LCEWA01_090408_0003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08/LCEWA01_090408_0003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正草案」、委員蘇治芬等19人、委員蘇巧慧等30人分別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16人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蘇治芬等26人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24人、委員蔡培慧等23人、委員柯志恩等16人分別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陳亭妃等18人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61225070301000"},{"議案名稱":"行政院「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正草案」案。","billNo":"10607140701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06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治芬等19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13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巧慧等30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10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04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6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17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蘇治芬等26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17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24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23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培慧等23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27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柯志恩等16人「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02070200700"}],"提案人":["陳亭妃"],"連署人":["許智傑","蔡易餘","劉櫂豪","柯建銘","洪宗熠","李俊俋","姚文智","施義芳","黃國書","鍾孔炤","吳琪銘","陳素月","何欣純","吳玉琴","邱泰源","陳曼麗","李昆澤"],"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4-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7-11-10","2017-11-14"],"會議代碼":"院會-9-4-8"},{"會期":"09-04-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11-10","2017-11-14"],"會議代碼":"院會-9-4-8"},{"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7-12-07"],"會議代碼":"委員會-9-4-22-12"},{"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7-12-25"]}],"mtime":"2024-01-18T21:47:4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11-10","last_time":"2017-12-2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4-8","會期":4,"字號":"院總第1013號委員提案第21305號","laws":["01790"],"提案編號":"1013委21305","案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8人，為賦予實驗教育更多辦學彈性，回應實驗教育實際之需求，並符合實驗教育發展所需，強化參與實驗教育學生的權益保障，有助於營造更完善的實驗教育環境，從而提升學校辦學品質及學生學習品質，爰擬具「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俾利健全完整的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落實教育機會平等及教育均衡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790","law_name":"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三條及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指依據特定教育理念，以學校為範圍，從事教育理念之實踐，並就學校制度、行政運作、組織型態、設備設施、校長資格與產生方式、教職員工之資格與進用方式、課程教學、學生入學、學習成就評量、學生事務及輔導、社區及家長參與等事項，進行整合性實驗之教育。\n\n本條例所稱私立實驗教育學校，指主管機關許可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law_content_id":"01790:01790:2014-11-04-制定:4","說明":"一、修正本條文。\n\n二、參照「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八條，增訂第二項，明定特定教育理念之內涵，以引導實驗教育應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及家庭情況，並引導學生適性學習為要。\n\n三、現行第二項移列為第三項，內容未修正。","修正":"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指依據特定教育理念，以學校為範圍，從事教育理念之實踐，並就學校制度、行政運作、組織型態、設備設施、校長資格與產生方式、教職員工之資格與進用方式、課程教學、學生入學、學習成就評量、學生事務及輔導、社區及家長參與等事項，進行整合性實驗之教育。\n\n前項特定教育理念，應以學生為中心，尊重學生之多元文化及家庭情況，課程、教學、教材規劃，以引導學生適性學習為目標。\n本條例所稱私立實驗教育學校，指主管機關許可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現行":"第五條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審議及監督等相關事項，應由各該主管機關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審議會）辦理。\n\n前項審議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九人，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熟悉實驗教育之下列人員聘（派）兼之，其中第四款及第五款之委員人數合計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五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n\n一、教育行政機關代表。\n\n二、具有會計、財務金融、法律或教育專業之專家、學者。\n\n三、校長及教師團體代表。\n\n四、本人或子女曾接受實驗教育者。\n\n五、實驗教育相關團體代表。\n\n前項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行聘（派）兼，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審議會主席，由委員互推產生。審議會委員，均為無給職。\n\n實驗教育審議會為行使職權，得指派委員攜帶證明文件，赴私立實驗教育學校進行訪視、調查，並得要求學校承辦人員提出報告或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及物品；必要時，並得洽請有關機關協助執行。\n\n實驗教育審議會之委員，不得參與其所監督之私立實驗教育學校辦理之實驗教育。","law_content_id":"01790:01790:2014-11-04-制定:6","說明":"一、修正本條文。\n\n二、增訂實驗教育審議會委員之組成，以實驗教育審議事項係屬教育事務，參酌「教師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所定教師組織及其基本任務之規定，爰將現行第三款所定教師團體代表再增加教師組織代表，俾利從多元性予以整合教師意見。\n\n三、修正第五款，增加實驗教育家長及教育相關團體代表，讓審議會成員之來源更具代表性及會議之完整性。","修正":"第五條　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審議及監督等相關事項，應由各該主管機關之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審議會（以下簡稱實驗教育審議會）辦理。\n\n前項實驗教育審議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九人，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就熟悉實驗教育之下列人員聘（派）兼之，其中第四款及第五款之委員人數合計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五分之二；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三分之一：\n\n一、教育行政機關代表。\n\n二、具有會計、財務金融、法律或教育專業之專家、學者。\n\n三、校長及教師組織團體代表。\n\n四、本人或子女曾接受實驗教育者。\n\n五、實驗教育之家長及教育相關團體代表。\n\n前項委員任期二年，期滿得續聘（派）兼之。任期內出缺時，得補行聘（派）兼，其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實驗教育審議會主席，由委員互推產生。實驗教育審議會委員，均為無給職。"}]}],"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1106070201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