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1114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議案名稱":"「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10/LCEWA01_090410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10/LCEWA01_090410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501326/108450132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501326/1084501326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501326/108450132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501326/108450132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5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80520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5人「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23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03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30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514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0人「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16070201200"}],"提案人":["馬文君","呂玉玲"],"連署人":["王惠美","蔣乃辛","鄭天財 Sra Kacaw","孔文吉","顏寬恒","徐志榮","林麗蟬","曾銘宗","林為洲","陳雪生","楊鎮浯","黃昭順","吳志揚","許毓仁","柯志恩","王育敏"],"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7-11-24","2017-11-28"],"會議代碼":"院會-9-4-10"},{"會期":"09-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11-24","2017-11-28"],"會議代碼":"院會-9-4-10"},{"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9-05-15"],"會議代碼":"委員會-9-7-26-20"},{"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9-05-20"],"會議代碼":"委員會-9-7-26-21"}],"mtime":"2024-01-18T21:43:36+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11-24","last_time":"2019-05-2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4-10","會期":4,"字號":"院總第1619號委員提案第21353號","laws":["02588"],"提案編號":"1619委21353","案由":"本院委員馬文君、呂玉玲等18人，有鑑於我國人口結構急遽老化，銀髮長者精神醫療服務、老人長期照護已刻不容緩，經查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有關「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對象，多有需戶籍地設籍時間限制，為考量國人實居地與設籍地不同之普遍情形，應以參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老人福利法」有關不得有設籍時間限制之立法精神，建議增訂「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之一條文，放寬照顧者支持服務之設籍時間限制，使所需家庭及時納入長照體系，以避免憾事發生。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內政部公布的最新調查顯示，台灣到106年5月底止，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數13.49%，依照聯合國世衛組織定義的認定，65歲以上作為老年人口比率衡量標準：若占比率7%為「高齡化社會」，若提高到14%是「高齡社會」，從14%再提高到20%以上，則被稱「超高齡社會」，我國自107年將正式跨入高齡社會的門檻，我國從高齡化社會進入高齡社會大約歷經25年，相較於與法國的115年、美國的72年、英國的47年，台灣人口老化的速度可謂相當嚴重。\n二、由於我國人口結構快速老化，政府建置長期照顧服務體系資源力有未逮，造成超過四分之一的家庭照顧者因照顧失能者有「壓力性負荷」問題，亟需使用政府提供之居家服務、日間照顧、家庭托顧、機構住宿式、社區式長照等正式服務。\n三、惟各縣市政府社會局有關「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多有設籍時間限制。但國人因工作關係或家庭照料因素，實際居住地未必與戶籍設籍地區相同，萬一家中老人突發性跌倒、中風等不可預期狀況，民眾很難將無法行動的家人帶回戶籍地尋求協助。此種因實居地與設籍地不符衍生之申請手續、作業時間，徒耗民眾金錢心力與浪費行政資源。\n四、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明訂「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應依多元連續服務原則規劃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支持服務，並不得有設籍時間之限制」，另「老人福利法」第十二條立法精神，我國現行老人津貼補助不得有設籍時間限制，爰此，為減輕家庭照顧者承受照顧之「壓力性負荷」，應就地提供諮詢等支持服務，亦應排除設籍時間之限制，增訂「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使其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一致性。","對照表":[{"law_id":"02588","law_name":"長期照顧服務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明訂「身心障礙者支持服務，應依多元連續服務原則規劃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支持服務，並不得有設籍時間之限制」，另「老人福利法」第十二條立法精神，我國現行老人津貼補助不得有設籍時間限制，爰此，為減輕家庭照顧者承受照顧之「壓力性負荷」，應就地提供諮詢等支持服務，亦應排除設籍時間之限制，增訂「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使其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老人福利法」一致性。","增訂":"第八條之一　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應依多元連續服務原則規劃辦理，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自行協調或結合民間資源提供家庭照顧者支持服務，並不得有設籍時間之限制。"}]}],"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1114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