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1116070201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0人","議案名稱":"「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10/LCEWA01_090410_0003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10/LCEWA01_090410_0003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501326/108450132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501326/1084501326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501326/108450132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4501326/108450132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馬文君等18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林俊憲等25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16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羅致政等20人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80520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馬文君等18人「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14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5人「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23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03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四條及第四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30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6人「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三十九條及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514070200300"}],"提案人":["羅致政"],"連署人":["蘇震清","莊瑞雄","余宛如","鄭寶清","蔡易餘","陳瑩","吳玉琴","吳焜裕","邱泰源","李俊俋","鍾孔炤","江永昌","葉宜津","施義芳","姚文智","蘇治芬","黃國書","林靜儀","蔡培慧"],"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7-11-24","2017-11-28"],"會議代碼":"院會-9-4-10"},{"會期":"09-04-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11-24","2017-11-28"],"會議代碼":"院會-9-4-10"},{"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9-05-15"],"會議代碼":"委員會-9-7-26-20"},{"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9-05-20"],"會議代碼":"委員會-9-7-26-21"}],"mtime":"2024-01-18T21:44:43+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11-24","last_time":"2019-05-2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4-10","會期":4,"字號":"院總第1619號委員提案第21374號","laws":["02588"],"提案編號":"1619委21374","案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20人，為強化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的永續發展及確保服務品質的提升，妥提出「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鑑於政府積極推動長期照顧與建立完善照服體系，為確保相關服務機構品質及保障被照顧者權益，規範了長照機構評鑑制度等標準把關機構服務品質，同時藉此發現服務機構在提供服務時面臨的經營問題和困境，可強化機構定期的自我省察。而未通過評鑑者應限期改善，若未改善須處罰鍰，最重可勒令停業與廢止設立許可等。\n二、承上所述，透過評鑑的結果進行管制，讓長期照顧服務機構穩定輸出一定的品質，保障被照顧者的權益，而評鑑的後續追蹤亦是監督的一環，藉由追蹤輔導措施來督促與改善服務機構，達到擴增和普及長照服務量能來滿足國民的需求。是故為強化追蹤輔導的效能，主管機關應對於評鑑不合格的長照機構採取各種措施協助，最終達到確保服務品質的目地。","對照表":[{"law_id":"02588","law_name":"長期照顧服務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長期照顧服務法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針對個別機構面臨的不同問題提供資源，以協助後續改善；針對部分評鑑不佳之機構擬定改善計畫及期程；協助機構連結輔導資源，建立輔導及諮詢平台；分享與借鏡優秀機構的經驗，協助尚需不足的機構，最終達到確保服務品質、擴增長期照顧量能之目地。","增訂":"第三十九條之一　主管機關應依評鑑結果，針對未達合格者進行追蹤輔導，並提供教育訓練、輔導諮詢平台及其他必要之協助。"}]}],"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1116070201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