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61218070201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6人","議案名稱":"「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4/14/LCEWA01_090414_0028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4/14/LCEWA01_090414_0028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委員管碧玲等20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余宛如等2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毓仁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3人、委員趙正宇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俊憲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0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明文等17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23人擬具「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邱議瑩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歐珀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施義芳等19人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9人、委員李昆澤等18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2人、委員王育敏等16人分別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岱樺等16人擬具「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70516070300300"},{"議案名稱":"行政院「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610180701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9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08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0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16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518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余宛如等29人「政府採購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06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6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19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3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5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6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12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十一條之一及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20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28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7人「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五十二條及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05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0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324070201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7人「政府採購法第五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3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施義芳等23人「政府採購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13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議瑩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22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歐珀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五條之一、第八十五條之三及第八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1226070203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八十七條及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25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施義芳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0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407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政府採購法第九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130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2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922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6人「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一條及第一百零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3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岱樺等16人「政府採購法增訂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025070200900"}],"提案人":["施義芳","蘇震清"],"連署人":["蔡易餘","高志鵬","林岱樺","邱泰源","江永昌","鄭寶清","王榮璋","陳亭妃","陳明文","洪宗熠","邱志偉","劉櫂豪","許智傑","張宏陸"],"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7-12-22","2017-12-26"],"會議代碼":"院會-9-4-14"},{"會期":"09-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7-12-22","2017-12-26"],"會議代碼":"院會-9-4-14"},{"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4-11"],"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7"},{"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4-26"],"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10"},{"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05-10"],"會議代碼":"委員會-9-5-23-12"},{"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8-05-16"]}],"mtime":"2024-01-18T21:37:4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7-12-22","last_time":"2018-05-1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4-14","會期":4,"字號":"院總第1650號委員提案第21543號","laws":["02308"],"提案編號":"1650委21543","案由":"本院委員施義芳、蘇震清等16人，鑑於國內政府採購環境漸形僵固，採購機關與廠商間爭議案件頻仍，機關不敢作為，廠商投標意願低落，究其原因有：對於辦理採購人員課以重刑，造成公務人員不敢任事心態、採購計畫預算及成本計算可參考數據標準不一，成為舉報不法的藉口、採購機關與廠商間的地位不對等，屢發生機關以小瑕疵不辦理驗收，相脅廠商就範情形。為改善採購環境現況，解決工程產業困境，帶動台灣經濟良性循環，降低政府採購爭議，恢復台灣經濟活力，爰提案修正「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採購人員依各類採購契約要項辦理預算、計價及招標，符合規範；然現況常有競標落選者無證據指控承辦人員「圖利」罪嫌，部分機關甚至以移送檢調為自保策略，增加承辦當事人無端困擾，造成公務人員不敢任事後遺症。\n二、部分廠商惡性競爭，低價搶標，破壞公共工程環境。採購機關、承辦人員倘有訂價依據，可不受干擾，並免受刑責疑慮。\n三、現況經常發生採購機關以上位心態要求廠商配合其他非關採購計畫內容，或者附加工程施作而不給預算種種亂象，廠商若不配合可能被「技術性」延遲驗收情形，故此，擬增加機關以不可歸責廠商之理由延遲驗收，致生廠商損失應負賠償責任，藉以規範契約雙方權利義務對等地位。","對照表":[{"law_id":"02308","law_name":"政府採購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政府採購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七十三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條　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n\n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n\n司法、監察或其他機關對於採購機關或人員之調查、起訴、審判、彈劾或糾舉等，得洽請主管機關協助、鑑定或提供專業意見。","law_content_id":"02308:02308:2002-01-16-修正:7","說明":"一、本條第一項即已明定：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且本法第六十三條亦授權主管機關訂頒各類採購契約要項，即賦予採購契約要項之規範效力。\n\n二、採購人員依各類採購契約要項辦理預算、計價及招標，符合規範；然現況常有競標落選者無證據指控承辦人員「圖利」罪嫌，部分機關甚至以移送檢調為自保策略，增加承辦當事人無端困擾，造成公務人員不敢任事後遺症。\n\n三、為提升機關行政效率，鼓勵公務人員勇於任事，將政府採購爭議減至最低，增訂無動機者免責條款。","修正":"第六條　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n\n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本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n\n辦理採購人員確無圖利自己或第三人之動機，而導致第三人獲有利益，不得以刑事嫌疑人課責。\n司法、監察或其他機關對於採購機關或人員之調查、起訴、審判、彈劾或糾舉等，得洽請主管機關協助、鑑定或提供專業意見。"},{"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財政部每年公布「同業利潤標準原則」供稅務機關書審課稅標準；部分地方政府亦已採用作為招標文件定價的依據。爰提案明定機關辦理採購時將計畫內容各項費用明列；而管銷費用採固定比率，將有助於工程成本估算。\n\n三、避免部分廠商惡性競爭，低價搶標，破壞公共工程環境。採購機關、承辦人員有訂價依據，不受干擾，並免受刑責疑慮。","修正":"第十二條之一　機關辦理採購之預算編列、標單製作，應分別將各計畫案之直接成本、間接成本、毛利率、管銷費用及淨利率等分項列出。\n\n前項之直接成本係指完成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案所提供之材料或商品成本即直接人工成本；間接成本係指該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案專屬之間接人員人事成本、勞工安全衛生、保險、郵電費、水電費、管理費等非直接成本以外成本。\n\n第一項所稱毛利率係管銷費用與淨利率合計；管銷費用及淨利率以前一年度財政部公布之稅務行業標準分類暨同業利潤標準為依據。"},{"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招標機關延遲驗收，明定不可歸責廠商情形者，機關應補償其損失。或可提升工程效率，避免契約雙方不對等權利義務。","修正":"第七十三條之二　機關辦理工程採購案，於廠商申報竣工後，應依約辦理工程驗收；倘採購機關因不可歸責於廠商之事由怠於執行驗收作業，致生違約情形，進而影響廠商權益者，採購機關應補償其損失。"}]}],"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61218070201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