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0426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育敏等17人","議案名稱":"「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名稱、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5/11/LCEWA01_090511_0002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5/11/LCEWA01_090511_0002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王育敏","顏寬恒"],"連署人":["林德福","林為洲","李彥秀","陳宜民","蔣萬安","許淑華","徐志榮","曾銘宗","賴士葆","盧秀燕","蔣乃辛","鄭天財 Sra Kacaw","呂玉玲","陳超明","周陳秀霞"],"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5-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8-05-04","2018-05-08"],"會議代碼":"院會-9-5-11"},{"會期":"09-05-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05-04","2018-05-08"],"會議代碼":"院會-9-5-11"}],"mtime":"2024-01-18T21:13:56+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05-04","last_time":"2018-05-0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5-11","會期":5,"字號":"院總第845號委員提案第21991號","laws":["02597"],"提案編號":"845委21991","案由":"本院委員王育敏、顏寬恒等17人，有鑑於我國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民國106年出生人數僅193,844人，為我國統計以來第二低之出生人數。惟近年來我國兒虐事件頻傳，根據衛生福利部統計資料顯示，106年兒虐致死人數為23名，相較於105年成長將近一倍，兒虐通報數量居高不下，兒虐致死數字持續攀升，顯示目前兒少保護機制仍有不足，成立兒少專責單位實有必要。另查，衛生福利部將成立「長期照顧司」，原社會及家庭署有關「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之部分業務與人力亦挪移。爰提案修正「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名稱，並修正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因應少子化，整併各單位兒少業務，將現行社會及家庭署更名為兒童少年及家庭署，移除老人、身心障礙者之業務，並納入兒少保護等事項，以強化兒少業務之推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據內政部統計，去（106）年我國新生兒人數為193,844人，已跌破20萬大關，為我國統計以來史上第二低的出生數；生育率為1.13更是排名全世界倒數第三，僅高於新加坡（0.83）與澳門（0.95），惟去（106）年兒少通報保護案件數再創歷史新高，共計有54,597件，等同不到10分鐘就有一人被通報；然106年兒虐致死人數為23名，相較於105年12名成長將近一倍，兒虐通報數量居高不下，兒虐致死數字持續攀升，顯示目前兒少保護機制仍有不足。\n二、經查，政府因應高齡化問題，衛生福利部已於106年12月01日宣布成立「長期照顧司」籌備辦公室，擬將原本社會及家庭署有關「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之部分業務與人力挪到長照司。相較之下，內政部兒童局自102年7月1日併入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至今將近5年。這段時間兒少相關政策推動不力，少子化問題日趨惡化，衛生福利部日前成立之少子化辦公室亦無疾而終，民間團體多方倡議我國需有兒少專責單位，顯見藉由衛生福利部本次組織業務之調整，整併各單位兒少業務，成立兒少專責單位實有必要。\n三、為強化兒少業務之推動，健全我國兒少保護機制，成立中央兒少專責單位，爰提案「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變更法案名稱為衛生福利部兒童少年及家庭署組織法，移除老人、身心障礙者之業務，並賦予兒童少年及家庭署綜理我國婦女、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及家庭支持等事項。","對照表":[{"law_id":"02597","law_name":"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名稱","title":"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說明":"為強化兒少業務之推動，健全我國兒少保護機制，成立中央兒少專責單位，以展現政府重視兒少之決心。爰將法案名稱修正為「衛生福利部兒童少年及家庭署組織法」。","修正":"衛生福利部兒童少年及家庭署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組織法第一條及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條　衛生福利部為辦理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少年福利及家庭支持之業務，特設社會及家庭署（以下簡稱本署）。","law_content_id":"02597:02597:2013-05-31-制定:1","說明":"一、經查，衛生福利部已於106年12月01日宣布成立「長期照顧司」籌備辦公室，擬將原本社會及家庭署有關「老人福利」、「身心障礙福利」之部分業務與人力挪到長照司。\n\n二、為因應業務之調整，整併各單位之業務，提案修正本條，將現行社會及家庭署更名為兒童少年及家庭署，移除老人、身心障礙者之業務，並賦予兒童少年及家庭署綜理我國婦女、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及家庭支持等事項。","修正":"第一條　衛生福利部為辦理婦女、兒童、少年福利、保護及家庭支持之業務，特設兒童少年及家庭署（以下簡稱本署）。"},{"現行":"第二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n一、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少年福利服務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訂。\n\n二、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少年福利人力資源之規劃、推動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訂。\n\n三、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少年權益保障、社會參與之規劃、推動及執行。\n\n四、老人、身心障礙者、婦女、兒童、少年福利機構業務之監督及輔導。\n\n五、家庭支持制度與服務之規劃、推動及執行。\n\n六、其他有關社會及家庭福利服務事項。","law_content_id":"02597:02597:2013-05-31-制定:2","說明":"一、有鑑於我國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據內政部統計，106年我國新生兒人數為193,844人，已跌破20萬大關，為我國統計以來史上第二低的出生數；生育率1.13更是排名全世界倒數第三，僅高於新加坡與澳門。\n\n二、另查我國兒虐事件頻傳，106年兒少通報保護案件數再創歷史新高，共計有54,597件；然106年兒虐致死人數為23名，相較於105年12名成長將近一倍，顯示目前兒少保護機制仍有不足。\n\n三、為配合前條之修正，整併衛生福利部各單位之兒少業務。提案修正本條，移除老人、身心障礙者之業務，並納入兒少保護之業務，以強化兒少業務之推動，健全我國兒少保護機制。","修正":"第二條　本署掌理下列事項：\n\n一、婦女、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服務政策之規劃、推動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訂。\n\n二、婦女、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人力資源之規劃、推動與執行及相關法規之研訂。\n\n三、婦女、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社會參與之規劃、推動及執行。\n\n四、婦女、兒童及少年福利、保護機構業務之監督及輔導。\n\n五、家庭支持制度與服務之規劃、推動及執行。\n\n六、其他有關兒童、少年及家庭福利服務事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0426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