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0517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議案名稱":"「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5/14/LCEWA01_090514_0003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5/14/LCEWA01_090514_0003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蔡易餘","江永昌"],"連署人":["陳賴素美","鍾孔炤","何欣純","陳曼麗","吳玉琴","余宛如","許智傑","賴瑞隆","鍾佳濱","王榮璋","周春米","高志鵬","吳焜裕","尤美女","段宜康"],"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5-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8-05-25","2018-05-29"],"會議代碼":"院會-9-5-14"},{"會期":"09-05-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05-25","2018-05-29"],"會議代碼":"院會-9-5-14"}],"mtime":"2024-01-18T21:02:43+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05-25","last_time":"2018-05-2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5-14","會期":5,"字號":"院總第647號委員提案第22153號","laws":["04502"],"提案編號":"647委22153","案由":"本院委員蔡易餘、江永昌等17人，有鑑於刑事偵查指揮權，係依「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六條所規定，並授權「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明訂相關刑事偵查指揮之事項；惟查，「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自民國三十四年制定後，迄今僅歷經二次修正，許多內容與現今法規不符，為使法規符合現今刑事偵查之實務需求，並使辦理刑事偵查之各機關，落實對等尊嚴之精神，爰提出「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調度司法警察條例」自民國三十四年公布實施，分別於民國三十六年及六十九年，歷經二次修正。\n二、「調度司法警察條例」所受規範相關職務，如：警長、警士、警察廳長等，部分職務已廢止，應予以修正，以符合偵查實務所需。\n三、我國刑事偵查制度，係由檢察官做為偵查主體，司法警察擔任輔助偵查之角色，兩者皆為偵查之重要職務，惟現行「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之條例名稱，有矮化司法警察之疑慮，為落實個職業別對等尊嚴，爰修正名稱為「刑事偵查互助條例」。","對照表":[{"law_id":"04502","law_name":"法院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法院組織法第七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六條　檢察官得調度司法警察，法官於辦理刑事案件時，亦同。\n\n調度司法警察條例另定之。","law_content_id":"04502:04502:1989-12-08-全文修正:81","說明":"一、我國刑事偵查制度，係由檢察官做為偵查主體，司法警察擔任輔助偵查之角色，兩者皆為偵查之重要職務，惟現行「調度司法警察條例」之條例名稱，有矮化司法警察之疑慮，為落實個職業別對等尊嚴，爰修正名稱為「刑事偵查互助條例」。\n二、檢察官調度司法警察之權限，應限縮於辦理刑事偵查作業，以符合偵查指揮權之正當性。","修正":"第七十六條　檢察官偵查刑事案件時，得調度司法警察，法官於辦理刑事案件時，亦同。\n\n刑事偵查互助條例另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0517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