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0518070203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俊俋等17人","議案名稱":"「醫療法增訂第九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5/14/LCEWA01_090514_0007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5/14/LCEWA01_090514_0007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李俊俋"],"連署人":["吳琪銘","張廖萬堅","何欣純","周春米","李昆澤","鄭運鵬","鍾孔炤","李麗芬","段宜康","黃國書","洪宗熠","楊曜","呂孫綾","江永昌","蔡培慧","蘇治芬"],"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5-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8-05-25","2018-05-29"],"會議代碼":"院會-9-5-14"},{"會期":"09-05-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05-25","2018-05-29"],"會議代碼":"院會-9-5-14"}],"mtime":"2024-01-18T21:04:42+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05-25","last_time":"2018-05-2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5-14","會期":5,"字號":"院總第1155號委員提案第22215號","laws":["02533"],"提案編號":"1155委22215","案由":"本院委員李俊俋等17人，鑑於醫療過程所引起的傷害和一般人身意外傷害在本質上究有不同，對於醫療行為之評價，如動輒以刑罰相繩，將大大影響醫事人員在訴訟期間的醫療品質及投入急重症患者照護之意願。近來隨著醫療爭議訴訟案件數量增加，不但加重司法機關的負荷，對於涉案的各方均承受身、心、靈相當之壓力，對於醫療體系長期發展具有不良影響，是以，尋求醫療糾紛訴訟外處理機制，實為刻不容緩之當務之急，爰擬具「醫療法增訂第九十八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對於醫療行為刑事責任之認定，宜賦予醫事人員臨床裁量權，以釐清責任。\n二、醫療行為是否符合醫療常規，為實務上認定醫事責任標準之一，宜對外公布最新醫療常規，以適度減輕民眾之疑慮。\n三、病歷取得應具有即時性，儘量不超過14個工作天。\n四、開放民眾申請醫療初步鑑定，使病患或家屬能夠盡早了解真相與案情（第九十八條）。","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0518070203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