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0927070201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2人","議案名稱":"「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03/LCEWA01_090603_0004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03/LCEWA01_090603_0004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林德福"],"連署人":["林為洲","吳志揚","曾銘宗","蔣乃辛","許淑華","陳雪生","陳學聖","顏寬恒","呂玉玲","廖國棟Sufin‧Siluko","鄭天財 Sra Kacaw","李彥秀","黃昭順","賴士葆","林麗蟬","王育敏","蔣萬安","江啟臣","費鴻泰","羅明才","陳怡潔"],"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6-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18-10-05","2018-10-09"],"會議代碼":"院會-9-6-3"},{"會期":"09-06-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0-05","2018-10-09"],"會議代碼":"院會-9-6-3"}],"mtime":"2024-01-18T20:58:1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10-05","last_time":"2018-10-0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6-3","會期":6,"字號":"院總第467號委員提案第22328號","laws":["01311"],"提案編號":"467委22328","案由":"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2人，有鑑於近來外交部對特定國家國民單方面給予免簽待遇，其成效遭到監察院調查報告質疑不符平等互惠原則，有損國家尊嚴。立法委員也提出質詢認為外交慣例多採取互惠原則，我方應更積極洽商免簽互惠規劃。本席等爰提出「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外交部對特定國家國民給予免簽應循互惠原則，同時外交部應就先前簽證放寬措施的執行效益與違常情形進行評估，並向立法院報告及備查，以強化國會監督，避免我國權益受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監察院106年11月調查報告指出：各國之入境簽證均屬國家主權之行使，各國政府基於國土安全、施政方針及兩國友好關係等因素而採取不同的簽證政策，基於「原則開放、對等互惠、有效管理」的基本原則，不定期檢討政府核予其他國家人民來臺的簽證待遇，以彰顯國家主權行為行使。\n二、先前外交部對特定國家國民給予免簽，已讓我國增加犯罪風險。為強化國會監督，外交部應就先前簽證放寬措施的執行效益與違常情形進行評估，並向立法院報告及備查。","對照表":[{"law_id":"01311","law_name":"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外國護照簽證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條　持外國護照者，應持憑有效之簽證來我國。但外交部對特定國家國民，或因特殊需要，得給予免簽證待遇或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n\n前項免簽證及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之適用對象、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外交部會商相關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1311:01311:2002-12-31-全文修正:6","說明":"增加「互惠原則」是政府考量對特定國家國民給予免簽措施重要因素之一。\n\n為強化國會監督，外交部應就先前簽證放寬措施的執行效益與違常情形進行評估，並向立法院報告及備查。","修正":"第六條　持外國護照者，應持憑有效之簽證來我國。但外交部依互惠原則對特定國家國民，或因特殊需要，得給予免簽證待遇或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n\n前項免簽證及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之適用對象、條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外交部會商相關機關定之，並送立法院核備。\n\n第一項之免簽證待遇或准予抵我國時申請簽證執行效益與違常情形評估，應逐年重新檢討並向立法院報告及備查。"}]}],"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0927070201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