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1002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洪宗熠等21人","議案名稱":"「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04/LCEWA01_090604_0001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04/LCEWA01_090604_0001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郭正亮等17人擬具「消防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親民黨黨團擬具「消防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焜裕等19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四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為洲等17人擬具「消防法第十五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瑞隆等18人、委員許毓仁等16人、時代力量黨團、委員鄭寶清等17人、委員吳焜裕等21人分別擬具「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楊鎮浯等16人及委員洪宗熠等21人分別擬具「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80114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7人「消防法增訂部分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5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親民黨黨團「消防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922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焜裕等19人「消防法第十五條之二及第四十二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121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7人「消防法第十五條及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1025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瑞隆等18人「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40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毓仁等16人「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530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1001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寶清等17人「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1113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焜裕等21人「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112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鎮浯等16人「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70521070201700"}],"提案人":["洪宗熠","鄭寶清","吳琪銘","劉建國","張宏陸"],"連署人":["邱志偉","鍾孔炤","羅致政","陳賴素美","賴瑞隆","黃秀芳","施義芳","陳曼麗","郭正亮","邱泰源","蔣絜安","陳素月","邱議瑩","趙正宇","蕭美琴","林俊憲"],"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6-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18-10-12","2018-10-16"],"會議代碼":"院會-9-6-4"},{"會期":"09-06-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0-12","2018-10-16"],"會議代碼":"院會-9-6-4"},{"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8-12-19"],"會議代碼":"委員會-9-6-15-22"},{"院會/委員會":"內政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9-01-10"]}],"mtime":"2024-01-18T20:53:35+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10-12","last_time":"2019-01-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6-4","會期":6,"字號":"院總第1307號委員提案第22343號","laws":["01178"],"提案編號":"1307委22343","案由":"本院委員洪宗熠、鄭寶清、吳琪銘、劉建國、張宏陸等21人，有鑑於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及執行勤務殉職調查報告內容未臻完善且火災鑑定委員會代表性不足，授權消防機關針對傷亡成因啟動調查與鑑定程序並聘請社會團體代表參與火災鑑定委員會，以維護消防員相關權益，爰擬具「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根據消防署火災次數統計，在101年有1,574件、104年有1,704件，105年高達1,856件，顯見有逐年增高之趨勢。此外，近六年內消防員有18位因公殉職、8位因公死亡、高達520位因公受傷。在2018年3月桃園市發生的敬鵬工廠大火，更造成前往搶救的消防員中有5人殉職的慘劇。\n二、各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進行調查、鑑定火災原因，係依照現行消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派員進行火災調查與鑑定程序。當前國內火災原因調查鑑定書及執行勤務殉職調查報告皆由主管機關自行調查，報告內容仍未臻完善。為讓上開報告能詳實呈現現場人力配置、救援裝備運用、指揮調度或危險場所管理等實際情形，作為日後消防救災之重要參考依據，並促進消防人員權益之保障。基於此，授權主管機關針對傷亡原因啟動調查與鑑定程序，積極釐清相關人員傷亡之成因，以避免憾事重演，遂修正消防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明文授權消防機關針對傷亡成因啟動調查與鑑定程序。\n三、修正本法第二十七條，參考有線廣播電視法第四十四條第二項所定之費率委員會，由各該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代表、消費者保護團體代表及相關專家學者組成之規定。遂明定火災鑑定委員會得聘請社會團體代表參與。而社會團體代表中應包含消防員團體代表，讓火災鑑定委員會更具代表性、鑑定結果更加完善，以維護消防員相關權益。","對照表":[{"law_id":"01178","law_name":"消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消防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六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為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得派員進入有關場所勘查及採取、保存相關證物並向有關人員查詢。\n\n火災現場在未調查鑑定前，應保持完整，必要時得予封鎖。","law_content_id":"01178:01178:1995-07-12-全文修正:30","說明":"一、修正本條第一項，授權消防機關針對傷亡成因啟動調查與鑑定程序。\n\n二、本條第一項新增之「傷亡成因調查」應詳實呈現現場人力配置、救援裝備運用、指揮調度或危險場所管理等實際情形。","修正":"第二十六條　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為調查、鑑定火災及傷亡成因，得派員進入有關場所勘查及採取、保存相關證物並向有關人員查詢。\n\n火災現場在未調查鑑定前，應保持完整，必要時得予封鎖。"},{"現行":"第二十七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聘請有關單位代表及學者專家，設火災鑑定委員會，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law_content_id":"01178:01178:2000-06-20-修正:31","說明":"一、有鑑於火災鑑定委員會負責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卻未包含社會團體代表，為讓火災鑑定委員會廣納各界意見，使其鑑定結果更加完善，遂明定火災鑑定委員會得聘請社會團體代表參與。\n\n二、消防機關聘請社會團體代表參與火災鑑定委員會，應包含消防員團體代表，使火災鑑定委員會更具代表性，以維護消防員相關權益。","修正":"第二十七條　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聘請有關單位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團體代表，設火災鑑定委員會，調查、鑑定火災原因；其組織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1002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