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1031070200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8人","議案名稱":"「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08/LCEWA01_090608_0001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08/LCEWA01_090608_0001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2401251/1082401251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2401251/1082401251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2401251/1082401251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82401251/1082401251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李昆澤等18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趙正宇等19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蕭美琴等20人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805230703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趙正宇等19人「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九條及第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50311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蕭美琴等20人「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60325070201500"}],"提案人":["李昆澤","黃國書","林俊憲"],"連署人":["蘇巧慧","鍾佳濱","鄭運鵬","葉宜津","何欣純","陳曼麗","鍾孔炤","江永昌","段宜康","洪慈庸","張廖萬堅","鄭寶清","李俊俋","余宛如","陳素月"],"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09-06-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18-11-09","2018-11-13"],"會議代碼":"院會-9-6-8"},{"會期":"09-06-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1-09","2018-11-13"],"會議代碼":"院會-9-6-8"},{"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9-05-13"],"會議代碼":"委員會-9-7-23-13"},{"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19-05-20"],"會議代碼":"委員會-9-7-23-14"},{"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19-05-22"],"會議代碼":"委員會-9-7-23-15"}],"mtime":"2024-01-18T20:48:14+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11-09","last_time":"2019-05-2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6-8","會期":6,"字號":"院總第1429號委員提案第22470號","laws":["02074"],"提案編號":"1429委22470","案由":"本院委員李昆澤、黃國書、林俊憲等18人，鑑於我國偏鄉人口多以老人及幼童組成，常因公共運輸供給不足，造成就醫、就學及日常生活不便，為改善偏鄉公共運輸問題，以及延伸既有公共運輸路網之最後一哩路（Last Mile），彌補大眾運輸系統不足之處，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故修法將「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Demand Responsive Tranportation System,DRTS ）」納入大眾運輸範圍，爰此，參酌國外案例，擬具「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將「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DRTS）」納入大眾運輸範圍。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將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Demand Responsive Tranportation System）」簡稱（DRTS）納入大眾運輸範圍。\n二、本條例現行條文第二條規定大眾運輸之定義，係指具有固定路（航）線、固定班（航）次、固定場站及固定費率之方式提供大眾運輸服務。\n三、為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延伸公共運輸路網，發展大眾運輸，在公共運輸發展較低之偏遠鄉鎮，或是連接大眾運輸網之最後一哩路（Last Mile），可規劃特殊服務方式提供運輸服務，例如偏遠地區之撥召巴士、以及小黃公車等，雖非固定路線，但以不同形態之運具負擔大眾運輸責任，應予納入發展大眾運輸之範圍。\n四、爰修正條文第二條，將「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DRTS）」納入大眾運輸範圍。","對照表":[{"law_id":"02074","law_name":"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發展大眾運輸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大眾運輸，係指具有固定路（航）線、固定班（航）次、固定場站及固定費率，提供旅客運送服務之公共運輸。\n適用本條例之大眾運輸事業，係指依法成立，並從事國內客運服務之下列公、民營事業：\n\n一、市區汽車客運業。\n\n二、公路汽車客運業。\n\n三、鐵路運輸業。\n\n四、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n\n五、船舶運送業。\n\n六、載客小船經營業。\n\n七、民用航空運輸業。\n\n計程車客運業比照大眾運輸事業，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law_content_id":"02074:02074:2005-11-08-修正:2","說明":"一、明定大眾運輸定義，將固定路線及其他特殊服務之大眾運輸樣態，納入大眾運輸定義之中，以提升公共運輸使用率，延伸公共運輸路網。\n\n二、修正第一項，將「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DRTS）」納入大眾運輸範圍，例如偏遠地區之撥召巴士、小黃公車等，雖非固定路線，但以不同形態之運具負擔大眾運輸責任，應予納入發展大眾運輸之範圍。","修正":"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大眾運輸，定義如下：\n一、具有固定路（航）線、固定班（航）次、固定場站及固定費率，提供旅客運送服務之公共運輸。\n\n二、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特殊服務方式以提供第十條所定偏遠、離島或特殊服務性之路（航）線旅客運送服務之運輸。\n適用本條例之大眾運輸事業，係指依法成立，並從事國內客運服務之下列公、民營事業：\n\n一、市區汽車客運業。\n\n二、公路汽車客運業。\n\n三、鐵路運輸業。\n\n四、大眾捷運系統運輸業。\n\n五、船舶運送業。\n\n六、載客小船經營業。\n\n七、民用航空運輸業。\n\n計程車客運業比照大眾運輸事業，免徵汽車燃料使用費及使用牌照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1031070200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