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1107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8人","議案名稱":"「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09/LCEWA01_090609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09/LCEWA01_090609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郭正亮"],"連署人":["施義芳","陳賴素美","羅致政","趙天麟","吳玉琴","余宛如","黃國書","邱泰源","莊瑞雄","張廖萬堅","賴瑞隆","鍾孔炤","李麗芬","陳瑩","陳明文","王榮璋","趙正宇"],"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6-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8-11-16","2018-11-20"],"會議代碼":"院會-9-6-9"},{"會期":"09-06-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1-16","2018-11-20"],"會議代碼":"院會-9-6-9"}],"mtime":"2024-01-18T20:46:24+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11-16","last_time":"2018-11-2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6-9","會期":6,"字號":"院總第1559號委員提案第22510號","laws":["01542"],"提案編號":"1559委22510","案由":"本院委員郭正亮等18人，有鑑於我國證券交易法為了防杜公司相關人利用資訊不對稱的優勢操弄股價，故於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明定有關內線交易的禁止規定，然該條第一項第二款以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股東作為受規範的行為主體，以我國目前股權分散程度，該門檻實在過高形同虛設，為維護證券交易市場公平性，爰擬具「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參考其他現行法規，將該比例改依資本額訂定不同級距。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了防杜公司相關人利用資訊不對稱的優勢操弄股價，我國證券交易法對於內線交易禁止規定明訂於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一至六款有關內線交易以列舉方式規範行為主體，其中第二款中規定典型的內部人以持有公司股份超過10%股東為行為主體，以我國目前股權分散程度，10%之門檻顯然過高。\n二、為避免現行證券交易法，危害證券交易市場秩序，特提出「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並參考「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股權成數及查核實施規則」第二條第一項之董事規定所稱一定成數的標準，重新定義本條行為主體之股東持股比率，以適時妥善維護證券交易市場安定與公平。","對照表":[{"law_id":"01542","law_name":"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及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1107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