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1212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蘇震清等19人","議案名稱":"「社會救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14/LCEWA01_090614_0001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14/LCEWA01_090614_0001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蘇震清","邱志偉","賴瑞隆"],"連署人":["許智傑","鄭寶清","莊瑞雄","陳曼麗","蔡易餘","何欣純","鄭運鵬","蔡培慧","李昆澤","鍾孔炤","高志鵬","郭正亮","施義芳","洪宗熠","邱泰源","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6-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8-12-21","2018-12-25"],"會議代碼":"院會-9-6-14"},{"會期":"09-06-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2-21","2018-12-25"],"會議代碼":"院會-9-6-14"}],"mtime":"2024-01-18T20:38:19+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12-21","last_time":"2018-12-2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6-14","會期":6,"字號":"院總第1037號委員提案第22660號","laws":["01128"],"提案編號":"1037委22660","案由":"本院委員蘇震清、邱志偉、賴瑞隆等19人，鑑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應引進實物給付制度作為善用社會物資彌補社會救助需求之因應行政措施，爰擬具「社會救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以推動建置公平安全的實物給付制度，俾利建立完善之社會安全網。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社會救助法立法目的係為照顧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及遭遇受急難或災害者，並協其自立為主軸，鑒於近年來物價上漲、貧富差距擴大等問題，已對經濟弱勢民眾之基本民生需求造成相當衝擊，然政府稅收資源有限，現行社會救助法僅以現金救助方式，恐無法提供妥善保障。\n二、為善用社會資源、避免浪費，世界各國紛紛建立食物銀行，如英國、美國、加拿大、法國以及日本、南韓、印度等亞洲國家，皆已藉此提供急難事故、失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遊民及其他經濟弱勢民眾之短期日常生活所需，以保障其基本權益，顯見實物給付實為可善用社會物資並彌補社會救助需求之重要因應措施。\n三、目前國內部分直轄市、縣（市）政府雖各自訂定實物給付相關方案或計畫，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提供民生物資援助，惟為推動建立公平安全的實物給付制度，俾利完善全國性的社會安全網，中央主管機關應有明確立法規範之必要，並考量因地制宜需求，授權地方政府自辦實物給付救助之法律依據，爰擬具本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law_id":"01128","law_name":"社會救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社會救助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法所稱社會救助，分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law_content_id":"01128:01128:1980-05-30-制定:3","說明":"一、鑒於政府預算資源有限，僅以現金救助方式，恐無法妥適提供經濟弱勢保障，爰增列本條第二項，明定政府辦理社會救助得以現金給付、實物給付或提供必要之服務等方式為之。\n\n二、為推動公平安全的實物給付制度，並建立完善之社會安全網，應由中央主管機關明訂相關規範，建立實物給付物資之管理運用及調度制度，爰增訂本條第三項。\n\n三、考量因地制宜需求，明定授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得視其實際需求與財務能力辦理實物給付救助計畫之法源依據，爰增訂本條第四項。","修正":"第二條　本法所稱社會救助，分生活扶助、醫療補助、急難救助及災害救助。\n\n前項救助得以現金給付、實物給付或提供必要之服務等方式為之。\n社會救助採實物給付者，其給付方式及標準，以及實物給付之物資管理運用及調度制度，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視實際需要及財力，得自行或運用民間資源辦理實物給付救助計畫，並報中央主管機關備查。"}]}],"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1212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