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1217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6人","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14/LCEWA01_090614_0005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14/LCEWA01_090614_0005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廖國棟Sufin‧Siluko"],"連署人":["費鴻泰","徐志榮","李彥秀","陳雪生","林麗蟬","蔣乃辛","陳超明","孔文吉","王育敏","陳宜民","林為洲","曾銘宗","許淑華","顏寬恒","王惠美"],"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6-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8-12-21","2018-12-25"],"會議代碼":"院會-9-6-14"},{"會期":"09-06-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2-21","2018-12-25"],"會議代碼":"院會-9-6-14"}],"mtime":"2024-01-18T20:40:13+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12-21","last_time":"2018-12-2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6-14","會期":6,"字號":"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22703號","laws":["01139"],"提案編號":"1121委22703","案由":"本院委員廖國棟等16人，鑑於受雇者請假多以「病假」、「事假」或是女性的「生理假」為主，很少有雇主關心受雇者的心理狀態；從國內外統計數據可以知道，心理、精神生病不僅會影響生活，還會影響職業生涯及周遭親友，受雇者可能因工作而致生過大壓力，容易造成情緒起伏，更甚者出現憂鬱情況，長久以來，此議題從來沒有被正式討論過；心理抑鬱或生病，有時候僅需離開工作崗位給自己斷電休息的時間即可改善，這類放鬆心情的休息難有就醫證明；國人怕被標籤化，羞於前往精神科就診諮商，沒有充分休息或醫療易導致更複雜的精神疾病纏身，例如憂鬱症；為了讓心理出現不適情況的受雇者能請假休息、就醫，推動勞動者心理健康假的觀念，爰擬具「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十二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law_content_id":"01139:01139:1984-07-19-制定:46","說明":"一、雇主讓受雇者請假，多以「病假」、「事假」或是女性的「生理假」為主，很少有雇主關心員工的心理狀態。假若心理、精神生病了，不僅會影響生活、也會影響到職業生涯及辦公室氣氛，無法有效率的工作。員工可能因為工作而壓力大、情緒低落，此時即有「心理健康假」的需求。\n\n二、礙於現行法令並無心理健康假的名詞及相關規定，受雇者若貿然以此事由請假，容易被標籤化，心理疲憊或生病是需要休息與治療的，為避免請心理健康假被標籤化的情況出現，讓雇主多一些關心了解受雇者的心理狀況，爰參酌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四條規定，增定本條文第二項及第三項。","修正":"第四十二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n\n受僱者因心理或精神不適，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心理健康假一日，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不併入病假計算，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n前項併入及不併入病假之心理健康假薪資，減半發給。"}]}],"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1217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