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1220070201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呂孫綾等20人","議案名稱":"「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15/LCEWA01_090615_0006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15/LCEWA01_090615_0006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呂孫綾","洪宗熠","蕭美琴","黃秀芳"],"連署人":["周春米","吳秉叡","羅致政","邱志偉","李麗芬","吳玉琴","江永昌","施義芳","鍾佳濱","林俊憲","蔡適應","鄭運鵬","陳曼麗","蘇巧慧","陳賴素美","鍾孔炤"],"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6-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8-12-28"],"會議代碼":"院會-9-6-15"},{"會期":"09-06-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2-28"],"會議代碼":"院會-9-6-15"}],"mtime":"2024-01-18T20:35:32+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12-28","last_time":"2018-12-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6-15","會期":6,"字號":"院總第1557號委員提案第22744號","laws":["02902"],"提案編號":"1557委22744","案由":"本院委員呂孫綾、洪宗熠、蕭美琴、黃秀芳等20人，有鑑於國家重要國防或具機敏性之相關設施需維持一定之隱密性，與現行規範公有建築物設置公共藝術之必要性，兩者權衡之下，應就現行公有建築物強制應設置公共藝術之規範進行修正，使其中重要國防或具機敏性之相關設施部分可例外排除，以防國家機密遭辨識或刺探，確保國家安全；爰此，擬提案修正「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902","law_name":"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文化藝術獎助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條　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n\n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但其價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n\n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如於其建築物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高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者，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n\n前三項規定所稱公共藝術，係指平面或立體之藝術品及利用各種技法、媒材製作之藝術創作。\n\n第一項及第二項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2902:02902:2002-05-21-修正:11","說明":"為適當保全國家重要國防或具機敏性相關工程及設施之秘密性，以確保國家安全，爰例外排除強制設置公共藝術之義務，以防重要國防、機敏資訊，遭輕易辨識或揭露，妨害國家安全；故新增本條例第九條第六項予以規範。","修正":"第九條　公有建築物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不得少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n\n政府重大公共工程應設置公共藝術，美化環境。但其價值，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n\n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如於其建築物設置公共藝術，美化建築物及環境，且其價值高於該建築物造價百分之一者，應予獎勵；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n\n前三項規定所稱公共藝術，係指平面或立體之藝術品及利用各種技法、媒材製作之藝術創作。\n\n第一項及第二項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由主管機關會商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中央主管建築機關定之。\n\n國家重要國防或具機敏性之工程或設施，不適用第一項至第三項之規定；其範圍，由各該公有建築物興辦或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1220070201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