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71220070202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6人","議案名稱":"「訴願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6/15/LCEWA01_090615_0006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6/15/LCEWA01_090615_0006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陳學聖"],"連署人":["陳雪生","曾銘宗","賴士葆","林奕華","孔文吉","李鴻鈞","柯志恩","鄭天財 Sra Kacaw","徐志榮","馬文君","王榮璋","羅明才","高金素梅","林麗蟬","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6-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18-12-28"],"會議代碼":"院會-9-6-15"},{"會期":"09-06-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8-12-28"],"會議代碼":"院會-9-6-15"}],"mtime":"2024-01-18T20:36:0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8-12-28","last_time":"2018-12-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6-15","會期":6,"字號":"院總第830號委員提案第22753號","laws":["04561"],"提案編號":"830委22753","案由":"本院委員陳學聖等16人，基於訴願制度之自我審查功能應予強調，不宜採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以彰顯依法行政原則之實體正義。爰此，本席等提出「訴願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有關訴願法上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純係立法政策之考量，尚非事理所必然。訴願制度兼具「自我審查」與「權利救濟」兩大功能，基於訴願與行政訴訟制度之性質有別，訴願之功能分配應以確保依法行政之自我審查為先，以彰顯依法行政原則之實體正義。","對照表":[{"law_id":"04561","law_name":"訴願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訴願法第八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八十一條　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但於訴願人表示不服之範圍內，不得為更不利益之變更或處分。\n前項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law_content_id":"04561:04561:1998-10-02-全文修正:93","說明":"謹按訴願制度兼具「自我審查」與「權利救濟」兩大功能，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之適用，要非事理所必然，純係立法政策之考量。基於訴願與行政訴訟制度之性質有別，訴願之功能分配應以確保依法行政之自我審查為先，不宜採用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以彰顯依法行政原則之實體正義。爰將原條文第一項但書刪除。","修正":"第八十一條　訴願有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之全部或一部，並得視事件之情節，逕為變更之決定或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n\n前項訴願決定撤銷原行政處分，發回原行政處分機關另為處分時，應指定相當期間命其為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71220070202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