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0227070200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焜裕等17人","議案名稱":"「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7/04/LCEWA01_090704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7/04/LCEWA01_090704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吳焜裕","莊瑞雄","邱泰源","蘇震清","陳亭妃"],"連署人":["邱議瑩","陳曼麗","林靜儀","何欣純","楊曜","陳靜敏","趙正宇","趙天麟","呂孫綾","余宛如","洪宗熠","陳瑩"],"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7-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財政委員會)","日期":["2019-03-08","2019-03-12"],"會議代碼":"院會-9-7-4"},{"會期":"09-07-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03-08","2019-03-12"],"會議代碼":"院會-9-7-4"}],"mtime":"2024-01-18T20:25:2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03-08","last_time":"2019-03-1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7-4","會期":7,"字號":"院總第184號委員提案第22923號","laws":["01517"],"提案編號":"184委22923","案由":"本院委員吳焜裕、莊瑞雄、邱泰源、蘇震清、陳亭妃等17人，為防制空氣污染，藉由鼓勵國民汰換老舊大貨車、大客車，達成減少移動污染源之目的，爰提出「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配合空氣污染防制法的修正，改善我國的空氣品質，提升減量移動污染源的效率，需要配套之政策工具加以協助，並同時須考慮因汰換老舊大貨車、大客車所致生的成本。\n二、查目前大貨車之購買價格昂貴，以日系品牌拖車頭為例約為新臺幣三百萬元左右，而歐系大貨車拖車頭市價則高達新臺幣四百萬元之譜，大客車之車價亦類同於大貨車，龐大的汰換成本將造成老舊大貨車、大客車使用者難以承受之家計負擔，爰修正本條文，報廢汰換老舊大貨車、大客車並換購環保署所公告實施，當期柴油車標準之車輛者，免徵其貨物稅，降低其成本以達到加速汰換之效果。","對照表":[{"law_id":"01517","law_name":"貨物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六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之六　自本條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報廢八十八年六月三十日以前出廠之大貨車並購買新大貨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五萬元。\n\n前項減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財政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law_content_id":"01517:01517:2017-11-07-修正:21","說明":"一、修正第一項、第二項。\n\n二、為改善移動污染源所造成之空氣污染排放，爰以免徵貨物稅之方式，減少因為大貨車、大客車汰換所造成的稅捐負擔轉嫁，鼓勵老舊大車使用者更換符合環保署所公告實施，當期柴油車標準之車輛。\n\n三、又補助汰換之大貨車與大客車，以環保署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所制訂之柴油車3期標準以前者為補助對象（柴油車1、2、3期標準），以提升對於移動污染源的管制效率，並兼顧大貨車、大客車使用者之汰換需求。","修正":"第十二條之六　自本條文生效日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報廢九十五年九月三十日以前出廠之大貨車、大客車，並購買新大貨車、大客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免徵該等新車應徵之貨物稅。\n前項免徵貨物稅案件之申請期限、申請程序、應檢附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財政部會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0227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