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0328070200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7人","議案名稱":"「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7/08/LCEWA01_090708_0001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7/08/LCEWA01_090708_0001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蔡適應","呂孫綾"],"連署人":["何志偉","黃秀芳","陳曼麗","張廖萬堅","趙天麟","羅致政","何欣純","吳焜裕","劉世芳","鍾孔炤","林昶佐","周春米","陳靜敏","邱議瑩","尤美女"],"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7-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19-04-09"],"會議代碼":"院會-9-7-8"},{"會期":"09-07-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04-09"],"會議代碼":"院會-9-7-8"}],"mtime":"2024-01-18T20:14:13+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04-09","last_time":"2019-04-0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7-8","會期":7,"字號":"院總第530號委員提案第23108號","laws":["01405"],"提案編號":"530委23108","案由":"本院委員蔡適應、呂孫綾等17人，鑑於「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以下稱本條例）」第二條規定：「志願士兵服役，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兵役法及其施行法有關常備兵役之規定」。惟本條例並未規範志願士兵經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者，是否應受後備軍人管理之事項。儘管本條例第二條提及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兵役法之規定，使志願士兵受後備軍人管理法源適用兵役法第二十七條，但就明確性而言，仍然有所不足。為使男性、女性志願士兵退伍後受後備軍人管理之法源更加明確完整，爰新增「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中並未明文規範志願士兵經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者應受後備軍人管理，儘管本條例第二條賦予相關規定適用兵役法之規定，但相關法源必須與兵役法連動，完備性有所不足。\n二、爰此新增第十五條之一後，將於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中明文規範志願士兵經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後應受後備軍人管理之條文。","對照表":[{"law_id":"01405","law_name":"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志願士兵服役條例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為符合兵役公平及厚植後備戰力，明定所有志願士兵，經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後，應受後備軍人管理，俾明確適用。","增訂":"第十五條之一　志願服士兵役者，經停役、退伍或解除召集，應受後備軍人管理。"}]}],"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0328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