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0411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議案名稱":"「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7/10/LCEWA01_090710_0002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7/10/LCEWA01_090710_0002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黃國書","許智傑","陳明文","林俊憲","林靜儀","蘇巧慧","蔡培慧","洪宗熠","李俊俋","陳亭妃","鍾佳濱","余天","呂孫綾","李麗芬","吳思瑤"],"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7-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9-04-19","2019-04-23"],"會議代碼":"院會-9-7-10"},{"會期":"09-07-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04-19","2019-04-23"],"會議代碼":"院會-9-7-10"}],"mtime":"2024-01-18T20:10:55+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04-19","last_time":"2019-04-2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7-10","會期":7,"字號":"院總第1586號委員提案第23172號","laws":["01661"],"提案編號":"1586委23172","案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鑑於運動彩券之發行目的為振興體育，並籌資以發掘、培訓及照顧運動人才，然在現行法之運動彩券獎金支出比例固定，限制多元的運彩銷售方式，銷售額難以有效提升，連帶影響投入運動發展基金之盈餘，不利於達成以運彩振興體育之目的。為充實發展體育運動之經費兼具改善弱勢經銷商生活條件，爰提出「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661","law_name":"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運動彩券發行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條　運動彩券獎金支出不得超過售出彩券總金額之百分之七十八。但發行機構提出營運維持計畫或配套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law_content_id":"01661:01661:2009-06-05-制定:6","說明":"一、本條修訂第一項、增訂第二項，容許在彩券售出金額達一定標準後，調整獎金支出率。\n\n二、售出金額之標準係以確保運發基金之挹注量維持一定水準為念，保障運發基金能獲得運作所需，而透過彩金支出率調整所增加之營收，雖然挹注基金率較低，但在整體銷售增加後應可擴大挹注量。\n\n三、售出金額標準由主管機關訂定，應避免該標準過高或過低，造成運發基金挹注過低或難以刺激促銷。","修正":"第六條　運動彩券獎金支出不得超過售出彩券總金額之百分之七十八。但發行機構提出營運維持計畫或配套措施，經主管機關核准者，或售出彩券總金額超過特定標準時，不在此限。\n\n前項但書之售出彩券總金額特定標準之額度、分配比例及其他有關事項，由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0411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