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05130702009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童惠珍等19人","議案名稱":"「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7/14/LCEWA01_090714_0004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7/14/LCEWA01_090714_0004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童惠珍"],"連署人":["許毓仁","陳雪生","吳志揚","呂玉玲","林德福","王育敏","曾銘宗","廖國棟Sufin‧Siluko","林奕華","柯呈枋","陳玉珍","柯志恩","費鴻泰","徐志榮","孔文吉","林麗蟬","蔣萬安","蔣乃辛"],"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7-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9-05-17","2019-05-21"],"會議代碼":"院會-9-7-14"},{"會期":"09-07-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05-17","2019-05-21"],"會議代碼":"院會-9-7-14"}],"mtime":"2024-01-18T19:59:55+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05-17","last_time":"2019-05-2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7-14","會期":7,"字號":"院總第1619號委員提案第23380號","laws":["02588"],"提案編號":"1619委23380","案由":"本院委員童惠珍等19人，有鑑於我國自1993年起，已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義的高齡化社會之標準，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達7.1%，至今老年人口比率持續攀升，幼年人口（0-14歲）比率持續下降。至2015年底，我國65歲以上人口比率為12.5%，0-14歲人口比率為13.57%。又我國已於去年正式進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將達14.5%；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將達20.6%。隨著老年人口快速成長，慢性病與功能障礙的盛行率將急遽上升，相對的失能人口也將大幅增加，其所導致的長照需求與負擔也隨之遽增。然目前國內居家服務員僅有兩萬餘人，其餘人力缺口皆仰賴外籍移工以及家屬填補。爰此，擬具「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致使四等親內之家屬照護者得於接受長照訓練及認證後，於照護期間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津貼。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我國自1993年起，已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義的高齡化社會之標準，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達7.1%，至今老年人口比率持續攀升，幼年人口（0-14歲）比率持續下降。至2015年底，我國65歲以上人口比率為12.5%，0-14歲人口比率為13.57%。又我國已於去年正式進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將達14.5%；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將達20.6%。\n二、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包含居家式、社區式、機構式的照服員約有2萬8417人。然據估算，目前全台長照人力缺口高達1萬3000人。而監察院的報告也指出，在這當中就有5000多的缺口，來自於負責第一線照護工作的照服員。\n三、為提升家庭成員之相關照護技能及知識，並給予相當鼓勵，爰擬具長期照顧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致使四等親內之家屬照護者於接受長照訓練及認證後，於提供實際照護期間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津貼。","對照表":[{"law_id":"02588","law_name":"長期照顧服務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長期照顧服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　長照人員非經登錄於長照機構，不得提供長照服務。但已完成前條第四項之訓練及認證，並依其他相關法令登錄之醫事人員及社工人員，於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n\n長照機構不得容留非長照人員提供前條第一項之長照服務。\n\n第一項登錄內容異動時，應自異動之日起三十日內，由該長照機構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定。\n\n第一項之登錄，其要件、程序、處所、服務內容、資格之撤銷與廢止、臨時支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2588:02588:2015-05-15-制定:22","說明":"一、我國自1993年起，已達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義的高齡化社會之標準，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率達7.1%，至今老年人口比率持續攀升，幼年人口（0-14歲）比率持續下降。至2015年底，我國65歲以上人口比率為12.5%，0-14歲人口比率為13.57%。又我國已於去年正式進入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將達14.5%；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老年人口比率將達20.6%。\n\n二、據衛福部統計目前包含居家式、社區式、機構式的照服員約有2萬8417人。然據估算，目前全台長照人力缺口高達1萬3000人。而監察院的報告也指出，在這當中就有5000多的缺口，來自於負責第一線照護工作的照服員。\n\n三、為提升家庭成員之相關照護技能及知識，並給予相當鼓勵，爰擬具本修正草案，致使四等親內之家屬照護者於接受長照訓練及認證後，於提供實際照護期間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津貼。","修正":"第十九條　長照人員非經登錄於長照機構，不得提供長照服務。但已完成前條第四項之訓練及認證，並依其他相關法令登錄之醫事人員、社工人員以及有長照服務需求者之四等親內家屬，於報經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n\n前項提供長照服務之家屬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津貼，其補助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n長照機構不得容留非長照人員提供前條第一項之長照服務。\n\n第一項登錄內容異動時，應自異動之日起三十日內，由該長照機構報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定。\n\n第一項之登錄，其要件、程序、處所、服務內容、資格之撤銷與廢止、臨時支援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0513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