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0911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親民黨黨團","議案名稱":"「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8/01/LCEWA01_090801_000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8/01/LCEWA01_090801_000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親民黨立法院黨團","李鴻鈞"],"連署人":[],"議案狀態":"排入院會","議案流程":[{"會期":"09-08-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09-27","2019-10-01"],"會議代碼":"院會-9-8-3"},{"會期":"09-08-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9-09-27","2019-10-01"],"會議代碼":"院會-9-8-3"}],"mtime":"2024-01-18T19:53:33+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09-27","last_time":"2019-10-0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8-3","會期":8,"字號":"院總第1537號委員提案第23467號","laws":["03631"],"提案編號":"1537委23467","案由":"本院親民黨黨團，有鑑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與104銀髮銀行在2016年合作的「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44%在職照顧者是中高齡，37%的在職照顧者有十年以上年資，因料理家務（含照顧家屬）而自願性離職的人，竟高達18.6%。而這些人是相對熟練勞工，離職很可惜。勞工年資屆滿前提前離職，也會影響年金給付額度，晚年經濟安全堪慮。因此為讓熟練勞工留在職場，爰提出「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津貼。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631","law_name":"就業保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就業保險法第十條、第十一條及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條　本保險之給付，分下列五種：\n\n一、失業給付。\n\n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n\n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n\n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n\n五、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n\n前項第五款之補助對象、補助條件、補助標準、補助期間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3631:03631:2009-03-31-修正:14","說明":"有鑑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與104銀髮銀行在2016年合作的「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44%在職照顧者是中高齡，37%的在職照顧者有十年以上年資，因料理家務（含照顧家屬）而自願性離職的人，竟高達18.6%。而這些人是相對熟練勞工，離職很可惜。勞工年資屆滿前提前離職，也會影響年金給付額度，晚年經濟安全堪慮。因此為讓熟練勞工留在職場，爰提出就業保險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津貼。","修正":"第十條　本保險之給付，分下列五種：\n\n一、失業給付。\n\n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n\n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n\n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n\n五、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津貼。\n六、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n\n前項第五款之補助對象、補助條件、補助標準、補助期間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現行":"第十一條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n\n一、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n\n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本保險三個月以上。\n\n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n\n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n\n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n\n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law_content_id":"03631:03631:2009-03-31-修正:15","說明":"有鑑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與104銀髮銀行在2016年合作的「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44%在職照顧者是中高齡，37%的在職照顧者有十年以上年資，因料理家務（含照顧家屬）而自願性離職的人，竟高達18.6%。而這些人是相對熟練勞工，離職很可惜。勞工年資屆滿前提前離職，也會影響年金給付額度，晚年經濟安全堪慮。因此為讓熟練勞工留在職場，爰提出就業保險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津貼。","修正":"第十一條　本保險各種保險給付之請領條件如下：\n\n一、失業給付：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十四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n\n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間屆滿前受僱工作，並參加本保險三個月以上。\n\n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n\n四、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子女滿三歲前，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辦理育嬰留職停薪。\n\n五、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津貼：被保險人之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於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及配偶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後，有受長期照顧之需求時，得依本法規定申請長期照顧留職停薪。\n被保險人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逾一個月未能就業，且離職前一年內，契約期間合計滿六個月以上者，視為非自願離職，並準用前項之規定。\n\n本法所稱非自願離職，指被保險人因投保單位關廠、遷廠、休業、解散、破產宣告離職；或因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但書、第十四條及第二十條規定各款情事之一離職。"},{"現行":"","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有鑑中華民國家庭照顧者關懷總會與104銀髮銀行在2016年合作的「在職照顧者狀況調查」發現44%在職照顧者是中高齡，37%的在職照顧者有十年以上年資，因料理家務（含照顧家屬）而自願性離職的人，竟高達18.6%。而這些人是相對熟練勞工，離職很可惜。勞工年資屆滿前提前離職，也會影響年金給付額度，晚年經濟安全堪慮。因此為讓熟練勞工留在職場，爰提出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津貼。","修正":"第十九條之三　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長期照顧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被照顧者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n\n前項津貼，於同時長期照顧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n\n家庭照顧者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長期照顧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0911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