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10230702008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議案名稱":"「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8/08/LCEWA01_090808_0002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8/08/LCEWA01_090808_0002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林昶佐"],"連署人":["呂孫綾","林俊憲","郭正亮","李俊俋","劉世芳","許智傑","吳焜裕","羅致政","鍾孔炤","蔡易餘","鄭運鵬","段宜康","陳曼麗","洪慈庸","林靜儀"],"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8-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19-11-01","2019-11-05"],"會議代碼":"院會-9-8-8"},{"會期":"09-08-08","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11-01","2019-11-05"],"會議代碼":"院會-9-8-8"}],"mtime":"2024-01-18T19:44:59+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11-01","last_time":"2019-11-0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8-8","會期":8,"字號":"院總第530號委員提案第23633號","laws":["01405"],"提案編號":"530委23633","案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鑑於現行兵役法中殘廢用語，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中平等與不歧視之原則，加以目前台灣也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有不合規定者應予以儘速改進。爰擬具「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鑑於現行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中殘廢用語，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五條規定，「締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得平等與有效之法律保護，使其不受基於任何原因之歧視」。加以2014年台灣也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十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有不合規定者應予以增修、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對照表":[{"law_id":"01405","law_name":"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志願士兵服役條例第五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之二　志願士兵現役期間，因病、傷、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應予退伍；因病、傷、殘廢經檢定不堪服役者，應予除役。\n\n前項檢定，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之規定。\n\n志願士兵現役期間，有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應予停役。\n\n前項停役原因消滅時，得按其情節及軍事需要予以回役或免予回役。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者，應予退伍。","law_content_id":"01405:01405:2012-12-18-修正:8","說明":"一、鑑於現行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中殘廢用語，不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五條規定，「締約國應禁止所有基於身心障礙之歧視，保障身心障礙者獲得平等與有效之法律保護，使其不受基於任何原因之歧視」。加以2014年台灣也通過「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施行法」，第十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公約規定之內容，有不合規定者應予以增修、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n\n二、將殘廢用語改為失能。","修正":"第五條之二　志願士兵現役期間，因病、傷、體質衰弱經檢定不適服現役，應予退伍；因病、傷、失能經檢定不堪服役者，應予除役。\n\n前項檢定，準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病傷退伍除役檢定標準之規定。\n\n志願士兵現役期間，有兵役法第二十條第一項第三款至第六款情形之一者，應予停役。\n\n前項停役原因消滅時，得按其情節及軍事需要予以回役或免予回役。停役原因消滅免予回役者，應予退伍。"}]}],"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10230702008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