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10310702010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議案名稱":"「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8/09/LCEWA01_090809_0003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8/09/LCEWA01_090809_0003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陳瑩"],"連署人":["李麗芬","吳玉琴","楊曜","邱泰源","黃秀芳","陳賴素美","陳素月","余天","蔡易餘","吳焜裕","陳曼麗","鄭寶清","郭正亮","洪宗熠","黃國書","鍾孔炤"],"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8-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兩委員會)","日期":["2019-11-08","2019-11-12"],"會議代碼":"院會-9-8-9"},{"會期":"09-08-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11-08","2019-11-12"],"會議代碼":"院會-9-8-9"}],"mtime":"2024-01-18T19:44:10+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11-08","last_time":"2019-11-1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8-9","會期":8,"字號":"院總第1073號委員提案第23681號","laws":["05151"],"提案編號":"1073委23681","案由":"本院委員陳瑩等17人，有鑑於我國虐童事件頻傳，雖第9屆第7會期三讀通過托嬰中心須加裝監視錄影系統，但同為不善於表達處境之二歲以上幼兒，可能受托於幼兒園，頻傳虐童事件之幼兒園，卻無裝置監視錄影系統之規定，爰提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新竹幼兒園發生兒童因吃不下飯而遭老師打巴掌事件，雖目前托嬰中心已須加裝監視錄影，但幼兒園仍有同為不善於表達處境的2歲以上兒童，可能遭受不當行為時，無法說明處境。\n二、雙薪家庭目前為我國主要家庭型態，需倚靠幼兒園照顧子女，當幼兒園發生教保人員對幼兒行使不當行為時，為保護幼兒權益及保障家長蒐證，加裝監視錄影系統可確保證據之留存，以利於日後釐清幼兒園及人員之責任。","對照表":[{"law_id":"05151","law_name":"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體罰、不當管教或性騷擾之行為。\n\n教保服務機構應就下列事項訂定管理規定、確實執行，並定期檢討改進：\n\n一、環境、食品安全與衛生及疾病預防。\n\n二、安全管理。\n\n三、定期檢修各項設施安全。\n\n四、各項安全演練措施。\n\n五、緊急事件處理機制。","law_content_id":"05151:05151:2018-05-29-全文修正:29","說明":"一、增加第二項第六款及第三項。\n\n二、考量幼兒園為二歲以上即可就讀，此年齡兒童發生事故或遭機構人員不當行為時，無法反應當下情形。\n\n三、為避免虐童事件發生，及降低事故發生時，業者與家長間之爭取，幼兒園應裝置監視器，設備使用管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修正":"第二十五條　教保服務機構之負責人及其他服務人員，不得對幼兒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體罰、不當管教或性騷擾之行為。\n\n教保服務機構應就下列事項訂定管理規定、確實執行，並定期檢討改進：\n\n一、環境、食品安全與衛生及疾病預防。\n\n二、安全管理。\n\n三、定期檢修各項設施安全。\n\n四、各項安全演練措施。\n\n五、緊急事件處理機制。\n\n六、幼兒園得裝設監視錄影系統。\n前項第六款裝設監視錄影系統，其管理辦法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1031070201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