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1112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柯呈枋等16人","議案名稱":"「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8/11/LCEWA01_090811_0001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8/11/LCEWA01_090811_0001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柯呈枋","童惠珍","顏寬恒","蔣乃辛","李彥秀","林奕華","王育敏"],"連署人":["蔣萬安","簡東明Uliw．Qaljupayare","陳玉珍","許淑華","陳雪生","羅明才","曾銘宗","林德福","費鴻泰"],"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19-11-22","2019-11-26"],"會議代碼":"院會-9-8-11"},{"會期":"09-08-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11-22","2019-11-26"],"會議代碼":"院會-9-8-11"}],"mtime":"2024-01-18T19:39:48+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11-22","last_time":"2019-11-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8-11","會期":8,"字號":"院總第1537號委員提案第23728號","laws":["03631"],"提案編號":"1537委23728","案由":"本院委員柯呈枋、童惠珍、顏寬恒、蔣乃辛、李彥秀、林奕華、王育敏等16人，鑑於民國107年2月老年人口比例首度超過幼年人口，正式邁入老年人口占總人口比率超過14%的「高齡社會」，預估七年之後的民國115年，更將成為老年人口占比逾20%的「超高齡社會」，從高齡社會轉為超高齡社會的時程來看，均較美國（15年）、日本（11年）、法國（29年）及英國（51年）還快上許多；另一份統計資料顯示，106年新生兒人數跌破20萬人，預估未來10年，台灣各級學校的學齡人口將較10年前減少一至三成，至2054年時，總人口數將低於2,000萬人。台灣人口老化問題因出生率不斷下降而加速惡化，造成的人口成長動能限縮已是國安問題；行政院曾委託研究指出，我國婦女希望政府落實的政策包括婦女職場權益、調整育嬰留職停薪與托育服務，而依據勞動部的調查亦顯示，如果政府沒有發放育嬰津貼，勞工不會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意願高達71.7%；政府雖自民國105年推出「完善生養環境方案」，推出多項政策試圖讓國人敢生、能養，但細究內容多為現行政策予以整併，以就業保險法為例，自民國98年5月1日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給付項目後，迄今近10年未檢討修正；為使國人對於政府育嬰留職停薪津貼政策「有感」，爰提出「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我生育第二胎以上或生育多胞胎的家庭，逐步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成數，並延長發給時間。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讓數字說話：自民國97年開始，台灣人口出生率即跌破20萬人，此後一路下滑至99年僅剩16萬6千餘人，民國101年及103-105年雖有回升突破20萬，但近兩年又再度跌破20萬元，去年僅剩18萬人，顯示近十年來台灣出生率並未成長，而是呈現持續低迷情況。\n二、行政院於105年1月核定完善生養環境方案，106年7月完成修訂，項目包含教保環境、友善職場及經濟支持等三大項，細究內容多為現行政策彙整，並未與時俱進全盤檢討。以就業保險法為例，自民國98年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給付項目，迄今已近10年未檢討；根據行政院統計數字顯示，民國105年初次核付達9.2萬件，較98年開辦約增加3.2倍，但為何實際出生率卻未配合成長？顯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的政策雖日漸為國人接受、利用，但仍未有足夠的誘因讓國人願意多生。\n三、出生率過低是一個全球化的課題，為了提高生產率，各國政府紛紛推出多項獎勵生產的措施，且不再只限定於一胎，而是多多益善。以新加坡為例，生二孩最高可獲16.6萬新元津貼。依據新加坡人口與人才署的統計顯示，生育兩個孩子的家庭在兩個孩子13歲以前，一共可以領到價值折合現金16.6萬新元（約合320萬元新台幣）的津貼；而俄羅斯則是提供3年產假，生二孩可獲25萬盧布；俄羅斯政府為了扭轉人口負增長，在2006年頒布實施「母親基金法案」。為了讓女性在生育後沒有後顧之憂，不僅放產假3年，而且工資獎金照發，職位保留到產假期滿。甚至，為了解決多子女家庭面臨的生活困難，俄羅斯政府決定生第二個孩子的家庭可獲補貼25萬盧布（約12萬元新台幣），重獎之下，俄羅斯的人口政策取得了成功，出生率提高30%；從上述兩國政策顯示，少子化已經是全球常見現象，為了獎勵生育，各國政府皆願意大幅增加育嬰津貼補助，無論是針對就業或非就業婦女。政府推出的獎勵政策若能夠讓民眾實質有感，無後顧之憂，出生率的提升並非難達成之目標。\n四、漸進式提高育嬰留職津貼並非增加出生率的充分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且政府亦應將其他相關法律一併檢討修正，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優生保健法等等；為鼓勵國人敢生、能養，甚至願意生育2胎以上，減少少子化加速談台灣人口老化的衝擊，爰提出「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我生育第二胎以上或生育多胞胎的家庭，逐步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成數，以提高國人生產之意願。","對照表":[{"law_id":"03631","law_name":"就業保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之二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六個月。\n\n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n\n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n\n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被保險人，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及前三項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者，保險人應通知限期返還其所受領之津貼，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law_content_id":"03631:03631:2015-01-20-修正:25","說明":"一、讓數字說話：自民國97年開始，台灣人口出生率即跌破20萬人，此後一路下滑至99年僅剩16萬6千餘人，民國101年及103-105年雖有回升突破20萬，但近兩年又再度跌破20萬元，去年僅剩18萬人，顯示近十年來台灣出生率並未成長，而是呈現持續低迷情況。\n\n二、行政院於105年1月核定完善生養環境方案，106年7月完成修訂，項目包含教保環境、友善職場及經濟支持等三大項，細究內容多為現行政策彙整，並未與時俱進全盤檢討。以就業保險法為例，自民國98年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為給付項目，迄今已近10年未檢討；根據行政院統計數字顯示，民國105年初次核付達9.2萬件，較98年開辦約增加3.2倍，但為何實際出生率卻未配合成長？顯示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付的政策雖日漸為國人接受、利用，但仍未有足夠的誘因讓國人願意多生。\n\n三、漸進式提高育嬰留職津貼並非增加出生率的充分條件，但卻是必要條件，為鼓勵國人敢生、能養，甚至願意生育2胎以上，減少少子化加速談台灣人口老化的衝擊，爰提出「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針對我生育第二胎以上或生育多胞胎的家庭，逐步提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成數，並延長發給時間，以提高國人生產之意願、減輕國人養育壓力。","修正":"第十九條之二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依被保險人生育情形，按下列方式計算之：\n\n一、被保險人生育一胎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六十計算。\n二、被保險人生育第二胎以上或生育雙胞胎以上者，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八十計算。\n前項津貼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一年。\n前項津貼，於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之情形，以發給一人為限，並以最高比例發給。\n\n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不得同時為之。\n\n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養兒童先行共同生活之被保險人，其共同生活期間得依第十一條第一項第四款及前三項規定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但因可歸責於被保險人之事由，致未經法院裁定認可收養者，保險人應通知限期返還其所受領之津貼，屆期未返還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1112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