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1128070201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議案名稱":"「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8/13/LCEWA01_090813_0003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8/13/LCEWA01_090813_0003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吳思瑤","賴瑞隆","莊瑞雄"],"連署人":["張廖萬堅","尤美女","李俊俋","李麗芬","周春米","蔡易餘","鍾孔炤","余宛如","呂孫綾","鍾佳濱","郭國文","陳賴素美","施義芳","蔡培慧","陳曼麗"],"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8-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19-12-06","2019-12-10"],"會議代碼":"院會-9-8-13"},{"會期":"09-08-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12-06","2019-12-10"],"會議代碼":"院會-9-8-13"}],"mtime":"2024-01-18T19:36:26+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12-06","last_time":"2019-12-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8-13","會期":8,"字號":"院總第1722號委員提案第23814號","laws":["01934"],"提案編號":"1722委23814","案由":"本院委員吳思瑤、賴瑞隆、莊瑞雄等18人，鑑於我國推動地方創生國家戰略之需求，促使國營事業協助政策推動，落實國營企業促進經濟均衡發展之目的，爰擬具「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行政院107年5月21日及11月30日兩度召開「地方創生會報」，訂定108年為台灣地方創生元年，並定位地方創生為國家安全戰略層級的國家政策，未來將以維持總人口數不低於2,000萬人為願景，逐步促進島內移民及配合首都圈減壓，達成「均衡台灣」目標。\n二、為擘劃地方創生國家戰略，國發會自2018年6月起陸續邀集中央部會、地方政府及企業工商團體代表等召開20多場會議，就部會資源整合及地方政府發展需求等進行研商，聽取民間企業建言，凝聚共識。經2018年11月30日「行政院地方創生會報」第2次會議，行政院指示將地方創生定位為國家安全戰略層級的國家政策，請各部會全力配合。\n三、國家發展委員會於108年1月11日制定公布「地方創生國家戰略計畫」，該計畫將推動企業投資故鄉、科技導入、整合部會創生資源、社會參與創生及品牌建立等五大戰略，為讓國營事業確切落實地方創生，協助國家政策推動，擬修正本條條文。","對照表":[{"law_id":"01934","law_name":"國營事業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國營事業管理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law_content_id":"01934:01934:1948-12-31-制定:3","說明":"一、歷年來，國營事業之經營，原秉持現行條文設立目的及經營方式，對我國經濟發展確有其重要之貢獻；惟目前我國總人口減少、人口過度集中大都市，以及城鄉發展失衡等問題，為發展地方產業，讓人口回流，青年返鄉，解決人口變化，政府正擘劃地方創生國家戰略，以落實均衡台灣，各國營事業應配合政府政策與國家需求，協助提出地方創生事業提案及推動相關工作。\n\n二、行政院指示將地方創生定位為國家安全戰略層級的國家政策，請各部會全力配合。除由政府各機關全力執行，戮力以赴外，國營事業亦應積極辦理，始能收其成效，爰增定推動地方創生為事業目的。","修正":"第二條　國營事業以發展國家資本，促進經濟建設，推動區域平衡及地方創生，便利人民生活為目的。"}]}],"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1128070201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