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81129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議案名稱":"「博物館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09/08/13/LCEWA01_090813_0004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09/08/13/LCEWA01_090813_0004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張廖萬堅"],"連署人":["郭正亮","黃秀芳","李昆澤","劉世芳","李麗芬","吳焜裕","陳靜敏","鍾佳濱","余宛如","陳瑩","吳思瑤","李俊俋","許智傑","邱泰源","莊瑞雄"],"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09-08-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19-12-06","2019-12-10"],"會議代碼":"院會-9-8-13"},{"會期":"09-08-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19-12-06","2019-12-10"],"會議代碼":"院會-9-8-13"}],"mtime":"2024-01-18T19:36:52+08:00","屆期":9,"first_time":"2019-12-06","last_time":"2019-12-10","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9-8-13","會期":8,"字號":"院總第1080號委員提案第23824號","laws":["02905"],"提案編號":"1080委23824","案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6人，鑑於博物館是珍藏人類文物與歷史之場所，亦具有藝術、美學、文化等內涵，博物館可說是啟發人類知識的文化殿堂。而當博物館能與學校、社區或社福團體合作，除了可落實藝術教育，更可從被動累積參觀人數轉為主動吸引群眾，達到服務社會、促進社會發展之博物館現代功能，爰此提出「博物館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鑑於博物館是珍藏人類文物與歷史之場所，亦具有藝術、美學、文化等內涵，博物館可說是啟發人類知識的文化殿堂，ICOM對博物館的現代定義係為服務社會與促進社會發展，開放給大眾，而從事蒐集、維護、研究、溝通與展示人類的有形與無形文化遺產，以及其環境的場所。意即目前博物館的理念和方法，已從針對藏品及展品的陳列、管理、保護等，發展到重視觀眾、吸引觀眾，以至於服務社會、促進社會發展的角色。而台灣的藝術教育長期以來一直建構在各級學校的藝術教育課程，忽略博物館應為藝術課程的衍伸，藝術館應可與學校合作，透過現場體驗與互動，落實藝術教育，實有必要在博物館法中增訂博物館與學校合作辦理藝術教育之法源。\n此外，如前所述，博物館之現代意義更強調與群眾之互動及促進社會發展角色，是以本次修正亦納入博物館與社區或教育、文化及社福團體機構之合作。","對照表":[{"law_id":"02905","law_name":"博物館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博物館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條　博物館應提升教育及學術功能，增進與民眾之溝通，以達文化傳承、藝術推廣及終身學習之目的。\n\n為達成前項目的，其方式如下：\n\n一、進行與其設立宗旨或館藏主題相關之研究。\n\n二、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展示內容或進行典藏。\n\n三、辦理教育推廣活動或出版相關出版品。","law_content_id":"02905:02905:2015-06-15-制定:12","說明":"一、第一項未修正。\n\n二、修正第二項第三款。增訂後段文字使博物館具有法源可與學校合作辦理藝術教育。\n三、增列第四款：現行條文第三款後段移列至第四款。","修正":"第十條　博物館應提升教育及學術功能，增進與民眾之溝通，以達文化傳承、藝術推廣及終身學習之目的。\n\n為達成前項目的，其方式如下：\n\n一、進行與其設立宗旨或館藏主題相關之研究。\n\n二、將研究成果轉化為展示內容或進行典藏。\n\n三、辦理教育推廣活動，或與學校、社區及非營利教育、文化、社福團體機構合作辦理文化藝術教育。\n四、出版相關出版品。"}]}],"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81129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