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224070202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8人","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02/LCEWA01_100102_0004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02/LCEWA01_100102_0004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許淑華"],"連署人":["萬美玲","呂玉玲","吳斯懷","林奕華","林文瑞","李德維","溫玉霞","李貴敏","魯明哲","鄭正鈐","孔文吉","陳超明","徐志榮","吳怡玎","鄭麗文","廖國棟Sufin‧Siluko","林為洲"],"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3-03"],"會議代碼":"院會-10-1-2"}],"mtime":"2024-01-18T19:28:09+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3-03","last_time":"2020-03-0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2","會期":1,"字號":"院總第1037號委員提案第23937號","laws":["01126"],"提案編號":"1037委23937","案由":"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8人，有鑑於我國於西元2018年轉為高齡社會，推估將於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2065年每10人中，約有4位是65歲以上老年人口，而此4位中即有1位是85歲以上之超高齡老人。隨著我國少子女化的現象日趨嚴重，整體人口結構快速趨向高齡化，使得長期照顧需求人數也同步增加。照顧失能家人，影響到的不只是照顧者的經濟，也波及台灣的勞動力，造成個人與家庭間照護壓力日益加重，進而衍生社會與經濟問題。為減輕照護者之負擔，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俾利完備我國長照制度發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趨勢、健全年長者福利及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爰參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九條之立法例，給予年滿七十五歲以上年長者之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大眾運輸工具、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之優待措施，以減輕家庭照護壓力。","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law_content_id":"01126:01126:2012-07-26-修正:28","說明":"為因應高齡化社會趨勢、健全年長者福利及減輕照顧者經濟負擔，爰參照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九條之立法例，新增第三項規定給予年滿七十五歲以上年長者之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大眾運輸工具、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之優待措施，以減輕家庭照護壓力。","修正":"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n\n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之老人，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二項之優待措施。"}]}],"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224070202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