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226070202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4人","議案名稱":"「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02/LCEWA01_100102_0011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02/LCEWA01_100102_0011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鍾佳濱"],"連署人":["蔡易餘","莊競程","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王美惠","余天","何欣純","黃世杰","羅美玲","吳秉叡","范雲","賴品妤","湯蕙禎","林宜瑾"],"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3-03"],"會議代碼":"院會-10-1-2"}],"mtime":"2024-01-18T19:31:46+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3-03","last_time":"2020-03-0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2","會期":1,"字號":"院總第23號委員提案第24011號","laws":[],"提案編號":"23委24011","案由":"本院委員鍾佳濱等14人，鑑於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自民國85年之後便未曾修正，其中條文已不合時宜，故提出修正「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之一條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條文第十之一條：「院長、副院長選舉，應於每屆立法委員選出之翌年二月一日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n二、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於93年12月11日舉行，尚適用「翌年二月一日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之規定，然此條文已不適用於第七屆（97年1月12日），第八屆（101年1月14日）、第九屆（105年1月16日）、第十屆（109年1月11日）立法委員選舉日程。\n三、為適用現今之選舉日程，且避免日後因選舉日期改變徒增適用問題，故修改第十之一條條文為：「院長、副院長選舉，應於每屆立法委員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對照表":[{"law_id":null,"law_name":"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一條之一　院長、副院長選舉，應於每屆立法委員選出之翌年二月一日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說明":"一、第六屆立法委員選舉於93年12月11日舉行，尚適用「翌年二月一日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之規定，然如此條文已不適用於第七屆（97年1月12日），第八屆（101年1月14日）、第九屆（105年1月16日）、第十屆（109年1月11日）立法委員選舉日程。\n二、為適用現今之選舉日程，且避免日後因選舉日期改變徒增適用問題，故修改第一條之一為：「院長、副院長選舉，應於每屆立法委員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修正":"第一條之一　院長、副院長選舉，應於每屆立法委員報到、宣誓就職當日舉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226070202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