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3090702022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05/LCEWA01_100105_0001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05/LCEWA01_100105_0001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301255/1102301255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301255/1102301255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301255/1102301255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2301255/1102301255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0-03-20","2020-03-24"],"會議代碼":"院會-10-1-5"},{"會期":"10-01-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3-20","2020-03-24"],"會議代碼":"院會-10-1-5"},{"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04-15"],"會議代碼":"委員會-10-3-22-12"},{"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05-19"],"會議代碼":"委員會-10-3-22-2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黃國書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劉建國等17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9人、委員傅崐萁等16人分別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思瑤等29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美玲等19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致政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瑩等18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玉琴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蔡適應等18人、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為洲等16人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519070300800"},{"議案名稱":"行政院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修正草案","billNo":"1090310070100104"},{"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225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6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225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12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9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16070201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傅崐萁等16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22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9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11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14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6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22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21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8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瑩等18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6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玉琴等16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8070201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適應等18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19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070702024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222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為洲等16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07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19070205600"}],"議案名稱":"「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9:18:55+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黃國書"],"連署人":["沈發惠","高嘉瑜","羅致政","吳思瑤","范雲","賴品妤","莊競程","賴惠員","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秀寳","蔡易餘","王美惠","黃世杰","羅美玲","洪申翰"],"first_time":"2020-03-20","last_time":"2021-05-19","會期":1,"屆期":10,"meet_id":"院會-10-1-5","字號":"院總第1016號委員提案第24129號","laws":["01788"],"提案編號":"1016委24129","案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7人，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揭示之平等、不歧視原則並周全建教生權益之保障，爰提出「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第二十五條中之「殘廢」文字，已不合時代潮流且有違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所揭示之平等、不歧視原則，故修正為「失能」。\n二、基於第二十六條之意旨，鑑於勞動事件法已於民國一零七年十二月五日公布，為使規範更為周全，爰增列勞動事件法相關規範於本條。","對照表":[{"law_id":"01788","law_name":"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高級中等學校建教合作實施及建教生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二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建教生從事訓練活動時發生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建教合作機構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七章職業災害補償規定予以補償。\n\n前項補償金額所採計算基準，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之數額。\n\n第一項建教生未加入勞工保險者，準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關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勞工規定予以補助。\n\n學校應主動協助建教生依第一項或前項規定請求補償或申請補助。","law_content_id":"01788:01788:2012-12-14-制定:29","說明":"基於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揭示之平等與不歧視規定，為免有歧視之虞，將第一項所定「殘廢」用語修正為「失能」，並使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之用語","修正":"第二十五條　建教生從事訓練活動時發生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建教合作機構應準用勞動基準法第七章職業災害補償規定予以補償。\n\n前項補償金額所採計算基準，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所定基本工資之數額。\n\n第一項建教生未加入勞工保險者，準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關未加入勞工保險之勞工規定予以補助。\n\n學校應主動協助建教生依第一項或前項規定請求補償或申請補助。"},{"現行":"第二十六條　建教合作機構於建教生受訓期間，不得因其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年齡、婚姻、容貌、五官或身心障礙之因素，給予不利之差別待遇。\n\n建教合作機構不得因建教生依本法提出申訴或協調，而給予不利之差別待遇。\n\n第一項差別待遇之認定，準用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法規有關就業歧視認定之規定。","law_content_id":"01788:01788:2012-12-14-制定:30","說明":"一、民國一零七年十二月五日公布之勞動事件法，其第三條所定之勞工包含本法所定之建教生。依勞動事件法建教生可聲請調解或提請訴訟以保障自身權益。\n\n二、基於第二十六條第二項之立法意旨，為周全對建教生之保障免使遭受不利之差別待遇，爰於爰條文所定之提出申訴或協調外增訂「或依勞動事件法聲請調解、提起訴訟」","修正":"第二十六條　建教合作機構於建教生受訓期間，不得因其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年齡、婚姻、容貌、五官或身心障礙之因素，給予不利之差別待遇。\n\n建教合作機構不得因建教生依本法提出申訴或協調或依勞動事件法聲請調解、提起訴訟，而給予不利之差別待遇。\n\n第一項差別待遇之認定，準用就業服務法及其相關法規有關就業歧視認定之規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309070202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