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319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思銘等19人","議案名稱":"「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06/LCEWA01_100106_0004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06/LCEWA01_100106_0004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林思銘","吳怡玎","謝衣鳯","劉建國"],"連署人":["溫玉霞","鄭麗文","林文瑞","李貴敏","林為洲","鄭天財Sra Kacaw","曾銘宗","張育美","吳斯懷","廖婉汝","洪孟楷","陳雪生","游毓蘭","陳以信","陳玉珍"],"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03-27","2020-03-31"],"會議代碼":"院會-10-1-6"},{"會期":"10-01-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3-27","2020-03-31"],"會議代碼":"院會-10-1-6"}],"mtime":"2024-01-18T19:17:4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3-27","last_time":"2020-03-3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6","會期":1,"字號":"院總第787號委員提案第24220號","laws":["01017"],"提案編號":"787委24220","案由":"本院委員林思銘、吳怡玎、謝衣鳯、劉建國等19人，鑑於現代社會對於獨立思考和批判能力日漸重視，培養學生具有「思辨和邏輯」能力，是國家富強之根基，亦是國家教育政策未來的方向。哲學是所有科學之母，哲學教育目的在於培養學生具有獨立思考、表達、想像與創造的能力，此能力對於民主社會生活是重要的一環，並冀將哲學教育從小扎根，納入國家教育體制裡。爰此，特擬具「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目前台灣的教育體制，對培養台灣現代公民「多元、自由」的思辨能力仍然相當有限。應將哲學的邏輯、價值等融入台灣教育體制裡，讓學生受到更多文化、思想的刺激，培養多元視野、並且具有反思能力。當談論國家整體公民素質如何提升之同時，根基就是哲學教育。\n二、教育部為綜理我國學術發展、教育政策研擬與校園輔導、行政事務之主管機關，應將哲學教育納入我國教育政策並加以推動。","對照表":[{"law_id":"01017","law_name":"教育部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高等教育、技術職業教育政策之規劃，大專校院發展、師資、招生、資源分配、品質提升、產學合作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二、終身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教育、家庭教育、藝術教育、進修補習教育、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公民素養、閱讀語文、教育基金會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與所屬社會教育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三、國際與兩岸教育學術交流、國際青年與教育活動參與、海外華語文教育推廣、留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與陸生之輔導、外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四、師資培育政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培育大學之獎補助與評鑑、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教師在職進修、教師專業組織輔導、教師專業發展與教師評鑑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五、學校資訊教育、環境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人文社會、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協調與推動、學術網路資源與系統之規劃及管理。\n\n六、學生事務之輔導及行政監督、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校園安全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之管理及輔導。\n\n七、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學校衛生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八、中小學與學前教育、青年發展、學校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與兩岸運動及運動設施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九、教育人事政策之規劃、教育人事法令之訂定、解釋與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十、其他有關教育事項。","law_content_id":"01017:01017:2012-01-20-全文修正:2","說明":"一、本條第二款新增哲學教育」作為教育部掌理事項。\n\n二、哲學教育的重點在於培養學生具有獨立思考和批判能力，與公民素養所需促使公民形成和具備現代社會所應有的涵養有所不同。前者在於訓練學生的思辯能力，後者在於強調培養學生具有公德、公益與尊重的素養，亦即培養思辨批判能力並非公民素養的主要目標。","修正":"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高等教育、技術職業教育政策之規劃，大專校院發展、師資、招生、資源分配、品質提升、產學合作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二、終身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教育、家庭教育、藝術教育、進修補習教育、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哲學教育、公民素養、閱讀語文、教育基金會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與所屬社會教育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三、國際與兩岸教育學術交流、國際青年與教育活動參與、海外華語文教育推廣、留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與陸生之輔導、外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四、師資培育政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培育大學之獎補助與評鑑、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教師在職進修、教師專業組織輔導、教師專業發展與教師評鑑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五、學校資訊教育、環境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人文社會、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協調與推動、學術網路資源與系統之規劃及管理。\n\n六、學生事務之輔導及行政監督、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校園安全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之管理及輔導。\n\n七、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學校衛生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八、中小學與學前教育、青年發展、學校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與兩岸運動及運動設施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九、教育人事政策之規劃、教育人事法令之訂定、解釋與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十、其他有關教育事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319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