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3260702017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07/LCEWA01_100107_0003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07/LCEWA01_100107_0003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492/1104300492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492/110430049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492/110430049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300492/110430049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04-07"],"會議代碼":"院會-10-1-7"},{"會期":"10-01-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4-07"],"會議代碼":"院會-10-1-7"},{"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04-07"],"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3-36,22-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04-08"],"會議代碼":"委員會-10-3-36-10"},{"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1-05-06"],"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105040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黃國書等19人、委員賴惠員等20人、委員吳思瑤等18人及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分別擬具「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100408070300300"},{"議案名稱":"行政院「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及「國立臺灣文學館組織法草案」案。","billNo":"11003120701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國書等19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16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思瑤等18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17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廖萬堅等18人「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322070202200"}],"議案名稱":"「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賴惠員等20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9:14:51+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賴惠員","黃國書"],"連署人":["林宜瑾","蔡易餘","羅美玲","陳秀寳","吳玉琴","黃秀芳","黃世杰","王美惠","高嘉瑜","劉櫂豪","莊瑞雄","沈發惠","江永昌","羅致政","劉世芳","劉建國","邱議瑩","鍾佳濱"],"first_time":"2020-04-07","last_time":"2021-04-08","會期":1,"屆期":10,"meet_id":"院會-10-1-7","字號":"院總第1557號委員提案第24274號","laws":["07205"],"提案編號":"1557委24274","案由":"本院委員賴惠員、黃國書等20人，為強化「臺灣歷史博物館」辦理臺灣歷史與臺灣民俗文化相關文物、史料之蒐集、整理、保存、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業務機能與文化治理效能；並強化當代博物館任務，該館以「世界中的臺灣」為視野、地方學為基底，透過臺灣歷史文物保存與近用、歷史議題對話與國際合作，實踐多元文化價值，做為促進臺灣文化認同及面對當代社會議題的國家級歷史博物館。擬具「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7205","law_name":"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組織法草案","rows":[{"說明":"一、本法之立法目的。\n\n二、明定博物館設立目的與組織架構隸屬關係。","增訂":"第一條　（立法目的）\n\n為辦理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相關文物、史料之蒐集、整理、保存、研究、展示及推廣教育業務，設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以下簡稱本館），並制定本法。"},{"說明":"明定本館之職掌與任務。","增訂":"第二條　（掌理事項）\n\n本館掌理下列事項：\n\n一、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有關之學術研究、交流合作、學術推廣及史料編輯出版。\n\n二、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展示之主題設計、展示製作、規劃及維護管理。\n\n三、臺灣歷史與民俗文化相關研究成果與知識之教育推廣、導覽解說及志工培訓。\n\n四、臺灣歷史、現當代社會運動、民俗文化相關文物與史料之蒐藏、登錄、管理、應用加值及保存修復研究。\n\n五、臺灣歷史多元資源之蒐集、管理與本館數位資源生態系統之規劃設計、建置及永續發展。\n\n六、其他有關事項。"},{"說明":"一、明定館長、副館長各一人，並訂明其官等及職等。\n\n二、本法所列之職位，必要時得比照教授或副教授之資格聘任，係依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定辦理。","增訂":"第三條　（職務與聘任）\n\n本館置館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專科以上學校校長或教授之資格聘任；副館長一人，職務列簡任第十一職等，必要時得比照副教授之資格聘任。"},{"說明":"編制表之法源依據。","增訂":"第四條　（編制表依據）\n\n本館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說明":"明定本法之施行日期。","增訂":"第五條　（施行日期）\n\n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326070201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