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4090702002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議案名稱":"「志願服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09/LCEWA01_100109_0001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09/LCEWA01_100109_0001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李昆澤","林楚茵","黃秀芳","賴品妤","何志偉","林昶佐"],"連署人":["王定宇","林宜瑾","邱泰源","陳秀寳","鄭運鵬","蘇巧慧","邱議瑩","楊曜","陳柏惟","鍾佳濱","黃國書","林俊憲","陳素月","莊競程","范雲"],"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04-17","2020-04-21"],"會議代碼":"院會-10-1-9"},{"會期":"10-01-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4-17","2020-04-21"],"會議代碼":"院會-10-1-9"}],"mtime":"2024-01-18T19:08:36+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4-17","last_time":"2020-04-2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9","會期":1,"字號":"院總第1782號委員提案第24351號","laws":["01287"],"提案編號":"1782委24351","案由":"本院委員李昆澤、林楚茵、黃秀芳、賴品妤、何志偉、林昶佐等21人，有關目前志願服務法雖然相關獎勵機制，然而對於高齡長者與一般志願服務者之獎勵機制相同，鑒於為鼓勵高齡長者持續投入志願服務場域，應加強相關獎勵措施，爰此，擬具「志願服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明訂志願服務獎勵機制應針對高齡志工提供對應獎勵。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有關老人福利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鼓勵老人參與志願服務。\n二、依據衛福部統計資料，目前全國高齡志工（六十五歲以上）已超過22萬名，考量高齡志工精神可佩，應給予相對應之嘉勉，以符合老人福利法鼓舞老人參與志願服務之精神。\n三、爰此，為符合老人福利法鼓勵高齡參與志願服務之精神，擬具「志願服務法第十九條修正草案」，明訂志願服務獎勵機制應針對高齡志工提供相對獎勵。","對照表":[{"law_id":"01287","law_name":"志願服務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志願服務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定期考核志工個人及團隊之服務績效。\n\n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前項服務績效特優者，選拔楷模獎勵之。\n\n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對推展志願服務之機關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定期辦理志願服務評鑑。\n\n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對前項評鑑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n\n志願服務表現優良者，應給予獎勵，並得列入升學、就業之部分成績。\n\n前項獎勵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別定之。","law_content_id":"01287:01287:2001-01-04-制定:24","說明":"為符合老人福利法鼓勵高齡志工之精神，明訂志願服務表現優良且年齡超過六十五歲者應予特別嘉勉。","修正":"第十九條　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定期考核志工個人及團隊之服務績效。\n\n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前項服務績效特優者，選拔楷模獎勵之。\n\n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對推展志願服務之機關及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定期辦理志願服務評鑑。\n\n主管機關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對前項評鑑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n\n志願服務表現優良者，應給予獎勵，並得列入升學、就業之部分成績，其年齡超過六十五歲者應予特別嘉勉。\n\n前項獎勵辦法，由各級主管機關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別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4090702002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