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4100702031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10/LCEWA01_100110_000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10/LCEWA01_100110_000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501990/1104501990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501990/1104501990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501990/1104501990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04501990/1104501990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04-24","2020-04-28"],"會議代碼":"院會-10-1-10"},{"會期":"10-01-1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4-24","2020-04-28"],"會議代碼":"院會-10-1-10"},{"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0-10-28"],"會議代碼":"委員會-10-2-26-7"},{"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09-29"],"會議代碼":"委員會-10-4-26-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1-10-0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時代力量黨團、委員費鴻泰等21人、委員許淑華等16人、委員洪孟楷等19人、委員江啟臣等21人、委員萬美玲等17人、委員鄭運鵬等21人、委員高嘉瑜等17人、委員吳琪銘等21人、委員蔣萬安等19人、委員林昶佐等16人、委員蔣萬安等21人、委員李昆澤等19人、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楊瓊瓔等23人、委員楊曜等20人、委員謝衣鳯等17人、委員劉建國等17人、委員賴惠員等17人、委員徐志榮等17人、委員魯明哲等21人、委員李昆澤等20人、委員劉世芳等19人、委員鄭正鈐等17人分別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管碧玲等25人、委員徐志榮等17人分別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柏惟等22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及委員許淑華等16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1006070300200"},{"議案名稱":"行政院「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00707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25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2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費鴻泰等21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224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02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05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1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05070202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312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高嘉瑜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22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21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29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19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08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昶佐等16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08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6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9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7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8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瓊瓔等23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28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楊曜等20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29070201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9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建國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14070202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惠員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407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志榮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3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1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3070204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0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9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劉世芳等19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20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24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管碧玲等25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512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志榮等17人「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09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柏惟等22人「性別工作平等法刪除第二十二條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21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許淑華等16人「性別工作平等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0909070200200"}],"議案名稱":"「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運鵬等21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9:04:41+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鄭運鵬","蔡適應"],"連署人":["張廖萬堅","周春米","莊瑞雄","莊競程","黃國書","張宏陸","王美惠","何欣純","邱泰源","洪申翰","黃世杰","劉建國","林楚茵","賴品妤","余天","吳思瑤","湯蕙禎","林宜瑾","吳玉琴"],"first_time":"2020-04-24","last_time":"2021-10-05","會期":1,"屆期":10,"meet_id":"院會-10-1-10","字號":"院總第1542號委員提案第24409號","laws":["03616"],"提案編號":"1542委24409","案由":"本院委員鄭運鵬、蔡適應等21人，擬具「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台灣近十年的嬰兒出生數在2012年最高為22萬9,481人，2010年最少只有16萬6,886人，和過去高峰時間的40萬相比，大約只剩一半。台灣婦女有偶率太低，而有偶者的生育意願不高，是造成台灣少子女化的兩大關鍵。根據國民健康署二○○八年的「第十次家庭與生育力」調查指出，廿至四十九歲婦女中有百分之七七點二曾經有非計畫懷孕經驗，有二成五進行過人工流產。台灣婦女不是不能懷孕，而是墮胎率太高，若懷孕者都能產下寶寶，生育率太低的問題將可自然解決，所以政府應同時配套健全相關機制。\n二、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最近十年非婚生子女數，最高在2007年有9,039人，最少在2011年有7,465人，平均非婚生嬰兒占整體嬰兒出生數約為4%左右，比起1992年的2.3%，高出甚多。顯見未婚女性生育，已經逐漸被社會所接受，由於西方國家同居情形甚為普遍，因此非婚生子女比率較高，其中瑞典及愛沙尼亞的非婚生子女比例甚至高達55%及52%。\n三、目前，國內鼓勵生育的措施幾乎僅限於有婚姻之夫妻間，尤其是陪產假，只有分娩婦女之配偶可享有，而如同居期間或是單親生育，其分娩也同樣需要有人照護，然而其照護者卻無法比照配偶享有陪產假，顯然現有陪產假之制度無法照顧到最弱勢之產婦及新生兒。因此，陪產假之設計，不應以婚姻作為限制，而應該以分娩婦女作為主體，爰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第五項規定，婦女分娩之照護得指定一人，不限定配偶，被指定者其雇主應給陪產假五日，惟其配偶外，一人一年內最多五日。","對照表":[{"law_id":"03616","law_name":"性別工作平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性別工作平等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五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n\n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n\n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n\n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n\n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n\n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law_content_id":"03616:03616:2014-11-21-修正:20","說明":"修正第五項，婦女分娩之照護得指定一人，不限定配偶，被指定者其雇主應給予陪產假。惟避免浮濫，除配偶外者，一年內限制最多五日。","修正":"第十五條　雇主於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一星期；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應使其停止工作，給予產假五日。\n\n產假期間薪資之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n\n受僱者經醫師診斷需安胎休養者，其治療、照護或休養期間之請假及薪資計算，依相關法令之規定。\n\n受僱者妊娠期間，雇主應給予產檢假五日。\n\n婦女分娩之照護得指定一人為之，被指定者其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五日，但除分娩婦女之配偶外陪產假一年內最多五日。\n產檢假及陪產假期間，薪資照給。"}]}],"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4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