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422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議案名稱":"「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11/LCEWA01_100111_0003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11/LCEWA01_100111_0003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302486/1122302486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302486/1122302486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302486/1122302486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22302486/1122302486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16人、委員謝衣鳯等18人、委員陳明文等19人、委員黃秀芳等19人分別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秀寳等22人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22人、委員賴品妤等17人、委員鄭麗文等16人分別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宜瑾等22人及委員范雲等17人分別擬具「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0323067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11032208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04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明文等19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12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秀芳等19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0512070201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秀寳等22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5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2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006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7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11208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1515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196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7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四十一條及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03221890000"}],"提案人":["何欣純","莊瑞雄"],"連署人":["黃國書","陳素月","羅致政","邱議瑩","王美惠","張廖萬堅","莊競程","黃世杰","陳亭妃","趙正宇","余天","賴品妤","賴惠員","劉建國"],"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10-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0-05-01","2020-05-05"],"會議代碼":"院會-10-1-11"},{"會期":"10-01-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5-01","2020-05-05"],"會議代碼":"院會-10-1-11"},{"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05-03"],"會議代碼":"委員會-10-7-22-13"},{"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3-10-26"],"會議代碼":"委員會-10-8-22-5"},{"院會/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3-11-01"],"會議代碼":"委員會-10-8-22-6"}],"mtime":"2024-01-18T19:00:11+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5-01","last_time":"2023-11-01","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11","會期":1,"字號":"院總第1082號委員提案第24532號","laws":["02901"],"提案編號":"1082委24532","案由":"本院委員何欣純、莊瑞雄等16人，鑒於現行文資法規定私有建築若被指定文化資產，僅達到「古蹟」級別方能免徵地價稅、房屋稅。然經查，按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規定，暫定古蹟於審議期間內視同古蹟，仍應予以管理維護。其私有建築權利人在盡義務維護古蹟的同時，卻未享有同樣的優惠，無法免徵地價稅、房屋稅，其權利與義務顯有不對等之處；另為提高民眾參與保存意願，實有修正擴大減免房屋稅與地價稅適用範圍之必要。爰提出「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經查《文化資產保存法》於民國105年修法時增加毀損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罰則，相較文化資產保存罰則，文化資產保存之獎勵仍顯不足，且文化部於民國107年辦理全國文化資產會議時，外界多認為現行相關文資條例，對於獎勵私人保存文資之規定尚嫌不足。另查，《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二十條明定，暫定古蹟於審議期間內視同古蹟，應予以管理維護，但卻未享有免徵地價稅、房屋稅之優惠，對其權利及義務顯有不對等之處。為提高民眾參與保存古蹟意願，並維護權利人財產權益，應擴大減免房屋稅、地價稅之適用範圍，將暫定古蹟也納入免徵的適用。（修正第二十九條）。","對照表":[{"law_id":"02901","law_name":"文化資產保存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文化資產保存法第九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十九條　私有古蹟、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n\n私有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得在百分之五十範圍內減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其減免範圍、標準及程序之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報財政部備查。","law_content_id":"02901:02901:2016-07-12-全文修正:108","說明":"一、修正第一項。\n\n二、參照本法及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文化資產保存法之立法意旨，酌做文字修正。","修正":"第九十九條　私有古蹟、私有暫定古蹟、考古遺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免徵房屋稅及地價稅。\n\n私有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及其所定著之土地，得在百分之五十範圍內減徵房屋稅及地價稅；其減免範圍、標準及程序之法規，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訂定，報財政部備查。"}]}],"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422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