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430070200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楊曜等19人","議案名稱":"「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12/LCEWA01_100112_0002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12/LCEWA01_100112_0002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楊曜","莊瑞雄","陳玉珍","陳雪生"],"連署人":["劉建國","蘇巧慧","陳素月","黃秀芳","吳琪銘","賴品妤","趙正宇","蔡適應","江永昌","李昆澤","賴惠員","郭國文","莊競程","林宜瑾","余天"],"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經濟委員會)","日期":["2020-05-08","2020-05-12"],"會議代碼":"院會-10-1-12"},{"會期":"10-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5-08","2020-05-12"],"會議代碼":"院會-10-1-12"},{"院會/委員會":"經濟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1-05-12"],"會議代碼":"委員會-10-3-19-14"}],"mtime":"2024-01-18T18:56:11+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5-08","last_time":"2021-05-1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12","會期":1,"字號":"院總第1618號委員提案第24624號","laws":["01235"],"提案編號":"1618委24624","案由":"本院委員楊曜、莊瑞雄、陳玉珍、陳雪生等19人，鑑於離島建設基金即將用罄，為促進離島地區持續發展並改善經濟、醫療衛生、教育文化與環境保育等各項離島發展，特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為加速離島建設，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六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離島建設基金，基金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百億元。\n二、鑒於離島建設基金即將用罄，為促進離島地區持續發展並改善經濟、醫療衛生、教育文化與環境保育等各項離島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於離島建設基金總額不足基金法定最低金額之半數時，以一次性或分年度編列預算，或指定財源撥補離島建設基金總數，達到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六條明定之基金最低總額。","對照表":[{"law_id":"01235","law_name":"離島建設條例","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條文新增。\n二、為加速離島建設，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六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設置離島建設基金，基金總額不得低於新臺幣三百億元。\n\n三、鑒於離島建設基金即將用罄，為促進離島地區持續發展並改善經濟、醫療衛生、教育文化與環境保育等各項離島發展，中央主管機關應於離島建設基金總額不足基金法定最低金額之半數時，以一次性或分年度編列預算，或指定財源撥補離島建設基金總數，達到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六條明定之基金最低總額。","增訂":"第十六條之一　離島建設基金總額不足前條所定之最低總額之半數時，中央主管機關應以一次性或分年度編列預算，或指定財源撥補離島建設基金至前條所定之基金最低總額。"}]}],"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430070200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