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504070202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名稱":"「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12/LCEWA01_100112_0007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12/LCEWA01_100112_0007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連署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0-05-08","2020-05-12"],"會議代碼":"院會-10-1-12"},{"會期":"10-01-1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5-08","2020-05-12"],"會議代碼":"院會-10-1-12"}],"mtime":"2024-01-18T18:58:44+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5-08","last_time":"2020-05-12","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12","會期":1,"字號":"院總第756號委員提案第24674號","laws":["02017"],"提案編號":"756委24674","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為保障四歲以下幼童乘車安全，現行規定四歲以下嬰兒及幼童應乘坐嬰兒用臥床、幼童用安全椅，上、下車需鬆、綁安全帶，所需時間較多，或於上、下車時需特別之看顧協助，且學齡七歲前之幼童如有使用安全座椅及看顧協助之需求時，宜將此類人員上、下車納入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以確保渠等乘車安全之落實。爰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2017","law_nam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n\n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n\n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n\n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n\n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n\n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n\n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law_content_id":"02017:02017:2011-05-03-修正:69","說明":"一、本條修正第二項。\n\n二、鑒於保障幼童及七歲以下兒童乘車之安全，由於四歲以下幼童依規定須乘坐安全座椅，上、下車需鬆綁安全帶，所需時間較多，或於上下車時需特別之看顧協助，且學齡七歲前之兒童如有使用安全座椅或看顧協助之需求時，亦有類似情況，宜將此類上、下車人員，納入臨時停車不受3分鐘限制，遂修正本條第二項之規定，以確保渠等乘車安全之落實。","修正":"第五十五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n\n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n\n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時停車。\n\n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n\n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臨時停車。\n\n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n\n接送幼童、未滿七歲兒童、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504070202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