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5110702004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吳思瑤等23人","議案名稱":"「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14/LCEWA01_100114_0001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14/LCEWA01_100114_0001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吳思瑤","黃國書"],"連署人":["何志偉","范雲","何欣純","陳秀寳","張廖萬堅","賴惠員","吳琪銘","劉櫂豪","蘇震清","洪申翰","李昆澤","吳秉叡","沈發惠","周春米","郭國文","賴瑞隆","張宏陸","蘇巧慧","蘇治芬","吳玉琴","賴品妤"],"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教育及文化兩委員會)","日期":["2020-05-22","2020-05-26"],"會議代碼":"院會-10-1-14"},{"會期":"10-01-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5-22","2020-05-26"],"會議代碼":"院會-10-1-14"}],"mtime":"2024-01-18T18:48:09+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5-22","last_time":"2020-05-26","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14","會期":1,"字號":"院總第275號委員提案第24722號","laws":["04306"],"提案編號":"275委24722","案由":"本院委員吳思瑤、黃國書等23人，有鑑於中央研究院為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關，院士一職應負匡正學術風氣、提高中央研究院公信力之責，為建立健全之院士退場制度，以維護院士之學術尊榮地位，爰擬具「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院士於中央研究院中之角色，性質上雖僅係榮譽職，平常無任何職務或實質酬勞。惟院士依其名譽性及代表性，本較研究人員更容易被視為左右中央研究院名譽之因素，故院士一職負有維護自身榮譽、研究團隊榮譽、中央研究院榮譽之使命。\n二、承上所述，近年來，中央研究院發生社會重大矚目案件，院長更公開呼籲表示院士應守護學術良知，其情節之重大，恐使民眾對於中央研究院失去信任。故應建立一健全之院士退場制度，若有損及院譽且事證明確者，應適時淘汰，以確保院士之學術尊榮與代表性，實乃刻不容緩。","對照表":[{"law_id":"04306","law_name":"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央研究院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條　中央研究院置院士若干人，依下列資格之一，就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選舉之：\n\n一、對於專習之學術，有特殊著作、發明或貢獻者。\n\n二、對於專習學術之機關領導或主持五年以上，成績卓著者。\n\n中央研究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law_content_id":"04306:04306:2001-10-04-全文修正:4","說明":"一、院士終身名譽職之保障，旨在使院士有學術獨立自由之空間，身分不受外力之影響。但院士之言行顯有危中央研究院院譽之虞時，應給予適當之懲處，爰此提案修正。\n\n二、本條旨在規範對於涉及傷害院譽之院士，其事證明確、並足供查證者，應付院士會議審議，依結果為適當之處理。","修正":"第四條　中央研究院置院士若干人，依下列資格之一，就全國學術界成績卓著人士選舉之：\n\n一、對於專習之學術，有特殊著作、發明或貢獻者。\n\n二、對於專習學術之機關領導或主持五年以上，成績卓著者。\n\n中央研究院院士為終身名譽職。但有損及院譽且事證明確者，送院士會議審議，得撤銷其院士榮銜，其相關辦法由中央研究院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511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