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5110702013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9人","議案名稱":"「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13/LCEWA01_100113_0005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13/LCEWA01_100113_0005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謝衣鳯"],"連署人":["呂玉玲","鄭天財Sra Kacaw","林奕華","陳雪生","林文瑞","陳以信","萬美玲","游毓蘭","張育美","林思銘","魯明哲","吳斯懷","李貴敏","廖國棟Sufin‧Siluko","翁重鈞","洪孟楷","廖婉汝","鄭正鈐"],"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05-15","2020-05-19"],"會議代碼":"院會-10-1-13"},{"會期":"10-01-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5-15","2020-05-19"],"會議代碼":"院會-10-1-13"}],"mtime":"2024-01-18T18:54:54+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5-15","last_time":"2020-05-1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13","會期":1,"字號":"院總第1121號委員提案第24731號","laws":["01139"],"提案編號":"1121委24731","案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9人，就全球來看，有53%的國家提供婦女至少14週的產假，有23%的國家甚至提供18週的產假，而台灣勞基法的產假目前仍維持8週，和先進國家親職假的立法趨勢對比，是相對落後。爰提出「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產假從八週提高為十四週；而流產假從四週提高為八週，以保障婦女權益，間接促進生育率。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39","law_name":"勞動基準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動基準法第五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條　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n\n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law_content_id":"01139:01139:1984-07-19-制定:55","說明":"鑑此規定已近八十六年皆未變動，且已和世界各國之規定顯有落差，爰為婦女權益，增進我國生育率，特提出修法。","修正":"第五十條　女性勞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十四週；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週。\n\n前項女性勞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5110702013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