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521070200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柏惟等21人","議案名稱":"廢止「訓政結束程序法」，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1/15/LCEWA01_100115_00021.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1/15/LCEWA01_100115_00021.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陳柏惟","蔡易餘","蔡適應","林俊憲","林宜瑾"],"連署人":["林岱樺","賴香伶","王婉諭","邱顯智","蘇震清","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羅致政","何志偉","范雲","余天","許智傑","趙天麟","林昶佐","莊競程","賴品妤","賴瑞隆"],"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1-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05-29"],"會議代碼":"院會-10-1-15"},{"會期":"10-01-1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5-29"],"會議代碼":"院會-10-1-15"}],"mtime":"2024-01-18T18:43:45+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05-29","last_time":"2020-05-2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1-15","會期":1,"字號":"院總第1607號委員提案第24840號","laws":["04104"],"提案編號":"1607委24840","案由":"本院委員陳柏惟、蔡易餘、蔡適應、林俊憲、林宜瑾等21人，鑑於「訓政結束程序法」屬暫時法性質，且其所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為符合現今情勢、維護民主憲政體制精神，爰擬提案廢止「訓政結束程序法」。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訓政結束程序法」係於1947年12月25日由國民政府制定公布，為國民政府訓政時期之法律，其內容旨在規範國民政府主席、國民政府委員會、立法院、監察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及省、市、縣民意機構及行政機關職權之停止事項。\n二、惟國民政府主席之職權已於1948年5月20日行憲後終止；第一屆立法院已於1948年5月18日開議；第一屆監察院已於1948年6月5日成立；行憲後行政院在1948年5月25日改組、行憲後司法院在1948年7月1日成立、行憲後考試院則在1948年7月10日就職；民選省長在在1994年12月20日就任、直轄市長在1994年12月25日就任，而縣市首長、民意機構代表均定期改選，本法之規定顯已無適用之餘地。\n三、復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法規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廢止之：……二、法規規定之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爰廢止「訓政結束程序法」，以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521070200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