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9170702007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2/LCEWA01_100202_0001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2/LCEWA01_100202_0001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501162/111450116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501162/1114501162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501162/111450116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14501162/111450116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2-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09-25","2020-09-29"],"會議代碼":"院會-10-2-2"},{"會期":"10-02-02","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09-25","2020-09-29"],"會議代碼":"院會-10-2-2"},{"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2-03-30"],"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5-26,36-1"},{"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4-08"]},{"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2-04-12"]},{"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2-12-22"],"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2122103"},{"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1-04"],"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10302"},{"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3-01-05"],"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301050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院會交付本會會同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品妤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范雲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等13案，業經審查完竣，須經黨團協商，復請查照，提報院會公決。","billNo":"1110411070300300"},{"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時代力量黨團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21人、委員賴品妤等19人、委員范雲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16人分別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萬美玲等23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貴敏等20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怡玎等19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洪孟楷等17人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412070300200"},{"議案名稱":"行政院「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3140701002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7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04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9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29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21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06070200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9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9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0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06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9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10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0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貴敏等20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06070201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怡玎等19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及第三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410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504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7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四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0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7070202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品妤等19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290702009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9070200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9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1090702012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221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6人「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101206070200300"},{"議案名稱":"行政院「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110314070100200"}],"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8:37:50+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萬美玲"],"連署人":["游毓蘭","林德福","陳玉珍","溫玉霞","洪孟楷","曾銘宗","林思銘","陳雪生","鄭正鈐","林文瑞","呂玉玲","蔣萬安","翁重鈞","李德維","吳怡玎","謝衣鳯","徐志榮","廖婉汝","林奕華","李貴敏","吳斯懷","鄭天財Sra Kacaw"],"first_time":"2020-09-25","last_time":"2022-04-12","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2","字號":"院總第1601號委員提案第24988號","laws":["01234"],"提案編號":"1601委24988","案由":"本院委員萬美玲等23人，鑒於立法院於2018年5月8日三讀通過增訂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並經總統於同年5月23日公布，法務部所屬各級檢察署於同年5月25日正式更名，以具體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論，創造中立專業檢察司法體系，然現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尚未更改，為儘速落實「去法院化」，爰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第五條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之法院去除，以避免和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衝突與落實檢察署「去法院化」。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法院與檢察署雖關係密切，然本質上卻為兩個不同之獨立司法機關，且法院檢察署一詞容易造成民眾混淆，認為法官與檢察官為一體，使民眾對司法不信任，經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後，法務部業已修正法院組織法，將法院檢察署之法院去除，以創造中立專業檢察司法體系，讓民眾重拾對法治之信心。\n二、原刑事訴訟是「審」、「檢」、「辯」三方互相制衡之設計，然因法院與檢察署坐落同一棟大樓，且法官與檢察官又考訓合一，使人認為變成「審、檢」與「辯」二方對抗之體制，違背分權制衡之法治國原則，也造成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因此，檢察署去「法院」化，是宣示檢察機關對於法院之制衡功能，重振人民對於法治之信賴。\n三、現行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已修正，將各法院檢察署之法院去除，以具體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論，創造中立專業檢察司法體系，然現行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尚未修正，為免民眾混淆，應儘速修正。\n四、綜上所述，爰擬具「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將第五條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之法院去除，以避免和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之衝突與落實檢察署「去法院化」。","對照表":[{"law_id":"01234","law_name":"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中央法務主管機關及內政主管機關應指定所屬機關專責指揮督導各地方法院檢察署、警察機關辦理有關本條例犯罪偵查工作；各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警察機關應指定經專業訓練之專責人員辦理本條例事件。","law_content_id":"01234:01234:2015-01-23-全文修正:7","說明":"一、法院與檢察署雖關係密切，然本質上卻為兩個不同之獨立司法機關，且法院檢察署一詞容易造成民眾混淆，認為法官與檢察官為一體，使民眾對司法不信任，經司法改革國是會議討論後，法務部業已修正法院組織法，將法院檢察署之法院去除，以創造中立專業檢察司法體系，讓民眾重拾對法治之信心。\n\n二、原刑事訴訟是「審」、「檢」、「辯」三方互相制衡之設計，然因法院與檢察署坐落同一棟大樓，且法官與檢察官又考訓合一，使人認為變成「審、檢」與「辯」二方對抗之體制，違背分權制衡之法治國原則，也造成人民對司法不信任，因此，檢察署去「法院」化，是宣示檢察機關對於法院之制衡功能，重振人民對於法治之信賴。\n\n三、現行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已修正，將各法院檢察署之法院去除，以具體落實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結論，創造中立專業檢察司法體系，然本條文尚未修正，為免民眾混淆，應儘速修正。\n\n四、綜上所述，爰修正本條文，將本條文中地方法院檢察署之法院去除，以避免和法院組織法第一百十四條之二條文之衝突與落實檢察署「去法院化」。","修正":"第五條　中央法務主管機關及內政主管機關應指定所屬機關專責指揮督導各地方檢察署、警察機關辦理有關本條例犯罪偵查工作；各地方檢察署及警察機關應指定經專業訓練之專責人員辦理本條例事件。"}]}],"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917070200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