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9180702004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3/LCEWA01_100203_000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3/LCEWA01_100203_000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301492/1094301492_0_0.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301492/109430149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301492/109430149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301492/109430149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議案流程":[{"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0-12-09"],"會議代碼":"聯席會議-10-2-36,35-1"},{"院會/委員會":"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0-12-1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1-04-20"],"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1041621"},{"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1-04-27"],"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1042606"},{"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1-04-29"],"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104270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羅致政等19人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billNo":"1091211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之一及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90430070100300"}],"議案名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羅致政等19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mtime":"2024-01-18T18:33:11+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羅致政","何志偉"],"連署人":["余天","周春米","鍾佳濱","張廖萬堅","洪申翰","邱泰源","羅美玲","吳玉琴","陳歐珀","陳秀寳","陳明文","王美惠","高嘉瑜","邱志偉","蔡易餘","蘇治芬","賴瑞隆"],"first_time":"2020-10-06","last_time":"2020-12-11","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3","字號":"院總第1749號委員提案第25035號","laws":["01074"],"提案編號":"1749委25035","案由":"本院委員羅致政、何志偉等19人，茲為強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與友我之退伍軍人組織聯繫與交流，並促進海外榮光聯誼會對我國之向心，爭取國際友人對我國的支持，爰擬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與友我之退伍軍人組織有長期聯繫與交流，為強化兩者之間交流，建立長期穩定的即時溝通管道與平台，本會應派具外交專長之退除役官兵駐外，協助相關聯繫交流業務之推動。","對照表":[{"law_id":"01074","law_name":"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組織法增訂第四條之一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為強化本會與友我之退伍軍人組織之間聯繫與交流，建立長期穩定的即時溝通管道與平台，本會應派具外交專長之退除役官兵駐外，協助相關聯繫交流業務之推動。\n\n三、增訂本會派員駐境外辦事法源依據。","增訂":"第四條之一　本會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行政院核准，派具外交專長之退除役官兵駐境外辦事，並依駐外機構組織通則規定辦理。"}]}],"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9180702004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