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9230702010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謝衣鳯等18人","議案名稱":"「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3/LCEWA01_100203_00026.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3/LCEWA01_100203_00026.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502222/1094502222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502222/109450222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502222/1094502222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502222/1094502222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及委員謝衣鳯等18人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91120070300100"},{"議案名稱":"行政院「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billNo":"1091013070100104"}],"提案人":["謝衣鳯","楊瓊瓔"],"連署人":["廖婉汝","孔文吉","林德福","林文瑞","翁重鈞","洪孟楷","李德維","呂玉玲","林思銘","徐志榮","陳玉珍","吳怡玎","萬美玲","陳雪生","魯明哲","鄭天財Sra Kacaw"],"議案狀態":"審查完畢(三讀)","議案流程":[{"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0-11-16"],"會議代碼":"委員會-10-2-26-10"},{"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0-11-19"],"會議代碼":"委員會-10-2-26-11"}],"mtime":"2024-01-18T18:33:44+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10-06","last_time":"2020-11-19","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2-3","會期":2,"字號":"院總第1033號委員提案第25067號","laws":["01282"],"提案編號":"1033委25067","案由":"本院委員謝衣鳯、楊瓊瓔等18人，認為18歲之青年，已能行使公投權，且在刑法上負完全行為責任，並有服兵役之義務，所以目前民法成年為20歲，顯然違背國際潮流，不符合實際的社會現象和生活需要，將修法降為18歲；因此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中有關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年齡須年滿20歲也應一併修正降為18歲，爰擬具「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282","law_name":"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二條　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規定，且年滿二十歲者，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其申請資格、程序、補助金額、名額及期限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law_content_id":"01282:01282:2009-01-12-修正:13","說明":"配合民法第十二條修正，成年人改為年滿十八歲。","修正":"第十二條　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及第六款規定，且年滿十八歲者，得申請創業貸款補助；其申請資格、程序、補助金額、名額及期限等，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以辦法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923070201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