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9240702021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婉汝等21人","議案名稱":"「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3/LCEWA01_100203_0004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3/LCEWA01_100203_0004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廖婉汝","溫玉霞"],"連署人":["林思銘","陳玉珍","孔文吉","翁重鈞","李德維","陳雪生","曾銘宗","鄭麗文","游毓蘭","鄭正鈐","洪孟楷","吳怡玎","李貴敏","吳斯懷","林文瑞","徐志榮","萬美玲","林德福","鄭天財Sra Kacaw"],"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0-10-28"],"會議代碼":"委員會-10-2-26-7"}],"mtime":"2024-01-18T18:34:49+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10-06","last_time":"2020-10-28","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2-3","會期":2,"字號":"院總第468號委員提案第25089號","laws":["01148"],"提案編號":"468委25089","案由":"本院委員廖婉汝、溫玉霞等21人，鑒於為使法律關係早日確定，法律上定有請求權時效之原則，惟為確保權利人之權益，對於請求權時效之規定，應衡量實際情況予以訂定。查民國102年「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修正公法請求權之規定略為「……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然「勞工保險條例」對於請求權之規定，於民國101年修正相關規定後，並未跟進修正，基於行政法與社會保險法制間法律規範之一致，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將請求權時效延長為十年。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勞工保險條例」於民國101年參照當年「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將請領保險給付之請求權時效修正為五年。\n二、民國102年修正「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略為「……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已將人民之請求權時效延長為十年。唯「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請求權時效之規定並未跟進修正。\n三、為確保權利人之權益，並基於行政法與社會保險法制間法律規範之一致，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修正草案」，將請求權時效延長為十年。","對照表":[{"law_id":"01148","law_name":"勞工保險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條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law_content_id":"01148:01148:2012-12-04-修正:41","說明":"一、「勞工保險條例」於民國101年參照當年「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規定，將請領保險給付之請求權時效修正為五年。\n\n二、民國102年修正「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三十一條，略為「……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已將人民之請求權時效延長為十年。唯「勞工保險條例」有關請求權時效之規定並未跟進修正。\n\n三、為確保權利人之權益，並基於行政法與社會保險法制間法律規範之一致，爰擬具「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條修正草案」，將請求權時效延長為十年。","修正":"第三十條　領取保險給付之請求權，自得請領之日起，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9240702021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