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9280702017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時代力量黨團","議案名稱":"「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3/LCEWA01_100203_0017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3/LCEWA01_100203_0017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連署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mtime":"2024-01-18T18:36:26+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10-06","last_time":"2020-10-13","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2-3","會期":2,"字號":"院總第99號委員提案第25142號","laws":["01110"],"提案編號":"99委25142","案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有鑑於國家主權象徵為國旗而非國父遺像，因此各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軍事部隊之禮堂及集會場所，懸掛國旗即可表彰我國主權，另懸掛國父遺像並無必要。再者，「機關學校團體懸掛國旗國父遺像先總統蔣公遺像蔣故總統經國先生遺像暨元首玉照辦法」亦早已於2002年07月01日廢除，故為落實民主深化之精神及落實國家正常化，爰擬具「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10","law_name":"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中華民國國徽國旗法第六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六條　（懸掛方式）\n\n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軍事部隊，應於禮堂及集會場所之正面中央，懸掛國旗於國父遺像之上。","說明":"一、本條修正。\n\n二、揆諸民主國家主權象徵為國旗，且對內凝聚國家認同並非憑藉對特定政治領袖之尊仰為表彰，現行懸掛國父遺像之規定，已無必要。\n\n三、故為落實民主深化之精神，刪除有關懸掛國父遺像之規定。","修正":"第六條　（懸掛方式）\n\n政府機關學校團體，及軍事部隊，應於禮堂及集會場所之正面中央，懸掛國旗。"}]}],"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9280702017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