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0928070202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魯明哲等22人","議案名稱":"「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3/LCEWA01_100203_0017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3/LCEWA01_100203_0017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502270/1094502270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502270/1094502270_0_1.doc","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502270/1094502270_0_1.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094502270/1094502270_0_0.pdf","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2"}],"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時代力量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江啟臣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正鈐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育美等17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奕華等18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謝衣鳯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呂玉玲等20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鄭麗文等16人、委員賴士葆等19人分別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魯明哲等22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2人、委員謝衣鳯等22人、委員鄭正鈐等23人分別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萬安等21人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民眾黨黨團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22人、委員鄭正鈐等24人、委員廖婉汝等17人分別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斯懷等20人及委員廖婉汝等17人分別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1091126070300100"},{"議案名稱":"本院時代力量黨團「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1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江啟臣等22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04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2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10702006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育美等17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50702008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奕華等18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7070201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2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7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呂玉玲等20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7070203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麗文等16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1070200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19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80702021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5070200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謝衣鳯等22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17070201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3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10702007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蔣萬安等21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及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0926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民眾黨黨團「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12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2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60702013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24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70702025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7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1507020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斯懷等20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07070203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婉汝等17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1091015070200500"}],"提案人":["魯明哲","萬美玲","林為洲","洪孟楷","馬文君"],"連署人":["鄭麗文","孔文吉","李德維","陳玉珍","費鴻泰","溫玉霞","許淑華","徐志榮","曾銘宗","林思銘","鄭正鈐","林德福","陳雪生","羅明才","廖婉汝","翁重鈞","游毓蘭"],"議案狀態":"審查完畢","議案流程":[{"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會期":"10-02-0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0-06","2020-10-13"],"會議代碼":"院會-10-2-3"},{"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0-11-23"],"會議代碼":"委員會-10-2-26-12"},{"院會/委員會":"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0-11-25"],"會議代碼":"委員會-10-2-26-13"}],"mtime":"2024-01-18T18:36:02+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10-06","last_time":"2020-11-25","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2-3","會期":2,"字號":"院總第1722號委員提案第25151號","laws":["02513"],"提案編號":"1722委25151","案由":"本院委員魯明哲、萬美玲、林為洲、洪孟楷、馬文君等22人，鑒於乙型受體素對人體所肇之健康風險目前尚存爭議，亦缺乏長期食用風險評估，然我國政府卻擬開放含乙型受體素之豬肉及其臟器進口，在目前國內民眾之肉品消費習慣仍以豬肉為主之情勢下，恐對國人之健康造成長期之不良影響。爰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禁止含萊克多巴胺之豬肉輸入，並規定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需明確標示健康風險警語及警示圖樣，用以維護國人健康權益，並強化民眾健康風險意識。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據研究指出食用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及產製品，在短期內恐引發噁心、頭暈、肌肉顫抖、心悸、乏力、心跳加速、血壓上升等症狀，而長期食用之健康風險因缺乏研究，更是難以評估；是故，歐盟、中國及俄羅斯等160國皆禁止使用。\n二、國人肉類消費習慣仍以豬肉為主，據2016台灣養豬統計手冊指出，國人自2008年至2016年間，肉類平均消費量依序為：豬肉（37.56kg/年）；禽肉（34.26kg/年）；牛肉（5.07kg/年）基此，若開放含乙型受體素之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進口，恐將嚴重有損國人健康權益。\n三、為維護國人健康權益，並強化民眾健康風險意識，爰擬具「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禁止含萊克多巴胺之豬肉輸入外，並規定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需明確標示健康風險警語及警示圖樣。","對照表":[{"law_id":"02513","law_name":"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五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n\n一、變質或腐敗。\n\n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n\n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n\n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n\n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n\n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n\n七、攙偽或假冒。\n\n八、逾有效日期。\n\n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n\n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n\n前項第五款、第六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n\n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n\n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n\n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law_content_id":"02513:02513:2013-05-31-全文修正:19","說明":"一、據研究指出食用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及產製品，在短期內恐引發噁心、頭暈、肌肉顫抖、心悸、乏力、心跳加速、血壓上升等症狀，而長期食用之健康風險因缺乏研究，更是難以評估；是故，歐盟、中國及俄羅斯等160國皆禁止使用。\n\n二、國人肉類消費習慣仍以豬肉為主，據2016台灣養豬統計手冊指出，國人自2008年至2016年間，肉類平均消費量依序為：豬肉（37.56kg/年）；禽肉（34.26kg/年）；牛肉（5.07kg/年）基此，若開放含乙型受體素之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進口，恐將嚴重有損國人健康權益。\n\n三、綜上，我國應禁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豬肉及其相關產製品進口。","修正":"第十五條　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n\n一、變質或腐敗。\n\n二、未成熟而有害人體健康。\n\n三、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或異物。\n\n四、染有病原性生物，或經流行病學調查認定屬造成食品中毒之病因。\n\n五、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n\n六、受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其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n\n七、攙偽或假冒。\n\n八、逾有效日期。\n\n九、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n\n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n\n前項第五款、第六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安全容許量及食品中原子塵或放射能污染安全容許量之標準，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相關機關定之。\n\n第一項第三款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包括雖非疫區而近十年內有發生牛海綿狀腦病或新型庫賈氏症病例之國家或地區牛隻之頭骨、腦、眼睛、脊髓、絞肉、內臟及其他相關產製品。\n\n國內外之肉品及其他相關產製品，除牛肉及其相關產製品得依中央主管機關根據國人膳食習慣為風險評估所訂定安全容許標準者外，不得檢出乙型受體素。\n\n國內外如發生因食用安全容許殘留乙型受體素肉品導致中毒案例時，應立即停止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進口；國內經確認有因食用致中毒之個案，政府應負照護責任，並協助向廠商請求損害賠償。"},{"現行":"第二十二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n\n一、品名。\n\n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n\n三、淨重、容量或數量。\n\n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n\n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n\n六、原產地（國）。\n\n七、有效日期。\n\n八、營養標示。\n\n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n\n十、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n\n前項第二款內容物之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n\n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標示之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n第一項第五款僅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名稱者，應將製造廠商、受託製造廠商或輸入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通報轄區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開放其他主管機關共同查閱。","law_content_id":"02513:02513:2014-11-18-修正:28","說明":"一、為令人民明確知悉所食用之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是否含乙型受體素，並了解所隱含之健康風險，故規定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應標示健康風險警語及警示圖樣，以利民眾自行選擇。\n\n二、項次調整。","修正":"第二十二條　食品及食品原料之容器或外包裝，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明顯標示下列事項：\n\n一、品名。\n\n二、內容物名稱；其為二種以上混合物時，應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之。\n\n三、淨重、容量或數量。\n\n四、食品添加物名稱；混合二種以上食品添加物，以功能性命名者，應分別標明添加物名稱。\n\n五、製造廠商或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國內通過農產品生產驗證者，應標示可追溯之來源；有中央農業主管機關公告之生產系統者，應標示生產系統。\n\n六、原產地（國）。\n\n七、有效日期。\n\n八、營養標示。\n\n九、含基因改造食品原料。\n\n十、含乙型受體素之肉品及其相關產製品，應標示健康風險警語及警示圖樣。\n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事項。\n\n前項第二款內容物之主成分應標明所佔百分比，其應標示之產品、主成分項目、標示內容、方式及各該產品實施日期，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n\n第一項第八款及第九款標示之應遵行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n第一項第五款僅標示國內負責廠商名稱者，應將製造廠商、受託製造廠商或輸入廠商之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通報轄區主管機關；主管機關應開放其他主管機關共同查閱。"}]}],"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09280702026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