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0070702009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6/LCEWA01_100206_001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6/LCEWA01_100206_001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0-02-05","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11-27","2020-12-01"],"會議代碼":"院會-10-2-5"},{"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會期":"10-02-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2-04","2020-12-08"],"會議代碼":"院會-10-2-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mtime":"2024-01-18T18:16:25+08:00","提案來源":"委員提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人":["李昆澤","吳思瑤","林宜瑾","周春米","劉世芳"],"連署人":["湯蕙禎","賴惠員","張廖萬堅","黃國書","郭國文","蘇治芬","賴瑞隆","王美惠","管碧玲","鍾佳濱","陳瑩","劉建國","陳秀寳","羅美玲","許智傑","林楚茵"],"first_time":"2020-11-27","last_time":"2020-12-08","會期":2,"屆期":10,"meet_id":"院會-10-2-5","字號":"院總第787號委員提案第25222號","laws":["01017"],"提案編號":"787委25222","案由":"本院委員李昆澤、吳思瑤、林宜瑾、周春米、劉世芳等21人，有鑑於我國社會與經濟發展迅速變遷，人民接受教育需求項目更加多元，教育部執掌終生教育、性別教育、公民素養等諸多事項已逐年略見成效，殊值肯定，然而勞動教育事涉學生人格自由開展、自我實現，國人討論甚久，「勞動教育」融入課綱，向下扎根，進入校園，則付之闕如。故提出「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為達成「適性揚才」、「自發」、「互動」、「共好」、「終身學習」的目標，技職與普通教育需要齊頭並進，國民中、小學校與高級中等學校不只是學生人格自由開展的所在，更是勞動教育需要扎根的園地，不論是先就業或者在大學教育階段，皆能有效銜接青年職涯發展；學生出社會後，不論是成為雇主，擔任主管或基層員工，祈使能提升勞動尊嚴，增進勞資合作關係和諧。我國刻正持續進行社會與經濟轉型，教育部做為國家人才培育的最高主管機關，從國民學校教育到終生教育的進行，需引領下一代邁向更好的未來。\n二、教育乃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之大計，我國已於2003年將環境教育訂為九年一貫課程的其中一項議題教育，並編訂課綱與操作方法，充分展現環境教育學科精神與內涵。尤其環境教育法自民國2011年施行迄今已近10年，該法規範從小學到高中，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生，每人每年都需至少四小時的環境教育，且十二年國教延續九年一貫課程，仍將環境教育列入議題課程之一，對比勞動教育辦理現況，國人討論甚久，雖已於高中職階段逐漸辦理，但勞動教育融入課綱，向下扎根，進入國、中小校園，仍付之闕如。\n三、近年來由於網路資訊傳遞迅速、社群網站普遍運用……等緣故，從勞動議題、勞動價值、勞動尊嚴，乃至國家勞動政策、基本勞動法令，皆受到國人關注。勞動部辦理在職勞工教育行之有年，至於學生勞動教育部分，雖近年來已有結合民間劇團寓教於樂，然而正式課程辦理僅在高中職階段。未來應呼應民間「打開校園大門」訴求，著重勞動教育向下扎根，將勞動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中。循此，教育部應與勞動部共同研擬下一階段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比照環境教育政策之規劃，將勞動教育融入課綱。故提案修法將勞動教育明訂於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款。","對照表":[{"law_id":"01017","law_name":"教育部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高等教育、技術職業教育政策之規劃，大專校院發展、師資、招生、資源分配、品質提升、產學合作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二、終身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教育、家庭教育、藝術教育、進修補習教育、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公民素養、閱讀語文、教育基金會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與所屬社會教育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三、國際與兩岸教育學術交流、國際青年與教育活動參與、海外華語文教育推廣、留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與陸生之輔導、外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四、師資培育政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培育大學之獎補助與評鑑、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教師在職進修、教師專業組織輔導、教師專業發展與教師評鑑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五、學校資訊教育、環境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人文社會、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協調與推動、學術網路資源與系統之規劃及管理。\n\n六、學生事務之輔導及行政監督、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校園安全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之管理及輔導。\n\n七、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學校衛生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八、中小學與學前教育、青年發展、學校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與兩岸運動及運動設施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九、教育人事政策之規劃、教育人事法令之訂定、解釋與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十、其他有關教育事項。","law_content_id":"01017:01017:2012-01-20-全文修正:2","說明":"一、教育乃十年樹木、百年樹人之大計，我國已於2003年將環境教育訂為九年一貫課程的其中一項議題教育，並編訂課綱與操作方法，充分展現環境教育學科精神與內涵。尤其環境教育法自民國2011年施行迄今已近10年，該法規範從小學到高中，學校全體教職員工生，每人每年都需至少四小時的環境教育，且十二年國教延續九年一貫課程，仍將環境教育列入議題課程之一，對比勞動教育辦理現況，國人討論甚久，隨已於高中職階段逐漸辦理，但勞動教育融入課綱，向下扎根，進入國、中小校園，仍付之闕如。\n\n二、近年來，由於網路資訊傳遞迅速、社群網站普遍運用……等緣故，從勞動議題、勞動價值、勞動尊嚴，乃至國家勞動政策、基本勞動法令，皆受到國人關注。勞動部辦理在職勞工教育行之有年，唯勞動教育進入校園，實務運作上仍侷限在高中職階段，勞動教育向下扎根，打開校園大門，將勞動教育融入各學習領域中，教育部應與勞動部共同研擬下一階段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將勞動教育融入課綱，須比照環境教育政策之規劃，於勞動教育訂立專法前，將勞動教育政策納入政策規劃，編訂新課綱與操作方法。\n\n三、故須將勞動教育明訂於教育部組織法第二條第五款。","修正":"第二條　本部掌理下列事項：\n\n一、高等教育、技術職業教育政策之規劃，大專校院發展、師資、招生、資源分配、品質提升、產學合作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二、終身教育、社會教育、成人教育、家庭教育、藝術教育、進修補習教育、特殊教育、性別平等教育、公民素養、閱讀語文、教育基金會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與所屬社會教育機構之督導、協調及推動。\n\n三、國際與兩岸教育學術交流、國際青年與教育活動參與、海外華語文教育推廣、留學生、外國學生、僑生、港澳生與陸生之輔導、外僑學校、大陸地區臺商學校與海外臺灣學校之輔導及行政監督。\n\n四、師資培育政策、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師資培育大學之獎補助與評鑑、教師專業證照與實習、教師在職進修、教師專業組織輔導、教師專業發展與教師評鑑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五、學校資訊教育、環境教育、勞動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人文社會、科技教育政策之規劃、協調與推動、學術網路資源與系統之規劃及管理。\n\n六、學生事務之輔導及行政監督、學校全民國防教育、校園安全政策之規劃、輔導與行政監督，學校軍訓教官與護理教師之管理及輔導。\n\n七、原住民族及少數族群教育、學校衛生教育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八、中小學與學前教育、青年發展、學校體育、全民運動、競技運動、運動產業、國際與兩岸運動及運動設施政策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九、教育人事政策之規劃、教育人事法令之訂定、解釋與私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資遣之規劃、輔導及行政監督。\n\n十、其他有關教育事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0070702009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