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1091007070202600","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議案名稱":"「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0/02/04/LCEWA01_100204_0037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0/02/04/LCEWA01_100204_0037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關連議案":[],"提案人":["孔文吉"],"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溫玉霞","游毓蘭","陳雪生","林文瑞","萬美玲","吳怡玎","鄭正鈐","徐志榮","洪孟楷","張育美","李貴敏","林思銘","魯明哲","陳以信","李德維","呂玉玲"],"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流程":[{"會期":"10-02-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0-10-23","2020-10-27"],"會議代碼":"院會-10-2-4"},{"會期":"10-02-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0-10-23","2020-10-27"],"會議代碼":"院會-10-2-4"}],"mtime":"2024-01-18T18:31:10+08:00","屆期":10,"first_time":"2020-10-23","last_time":"2020-10-27","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meet_id":"院會-10-2-4","會期":2,"字號":"院總第1679號委員提案第25183號","laws":["04318"],"提案編號":"1679委25183","案由":"本院委員孔文吉等18人，肇因原住民因為就學、就業、生活因素而散居在全國各直轄市或縣（市），「人戶分離」即人口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不一致的情形嚴重。因多數原住民就學、就業、經濟或交通之故，無法長途跋涉回鄉投票，因此無法行使投票權利，投票率相對較低。憲法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而現行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與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區，與總統副總統選舉區同樣屬全國投票性質，適合透過不在籍投票中之移轉投票方式辦理，俾可保障憲法賦予的基本投票及政治參與權利。爰明定具原住民身分之選舉人，就總統及副總統選舉之投票，得於規定期限內申請移轉至不同直轄市、縣（市）投票，其相關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會商內政部定之。爰擬具「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4318","law_name":"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三條　選舉人，除另有規定外，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n\n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n\n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總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並應在該選舉人行使他種公職人員選舉權之選舉區內。","law_content_id":"04318:04318:2003-10-09-全文修正:17","說明":"一、肇因原住民因為就學、就業、生活因素而散居在全國各直轄市或縣（市），「人戶分離」，即人口居住地與戶口登記地不一致的情形嚴重。因多數原住民就學、就業、經濟或交通之故，無法長途跋涉回鄉投票，因此無法行使投票權利，投票率相對較低。\n\n二、憲法第十七條：「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而現行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與山地原住民立法委員選舉區，與總統副總統選舉區同樣屬全國投票性質，適合透過不在籍投票中之移轉投票方式辦理，俾可保障憲法賦予的基本投票及政治參與權利。\n\n三、爰明定具原住民身分之選舉人，就總統及副總統選舉之投票，得於規定期限內申請移轉至不同直轄市、縣（市）投票，其相關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會商內政部定之。","修正":"第十三條　選舉人應於戶籍地投票所投票。但具原住民身分之選舉人，得於規定期限內申請移轉至戶籍地以外之直轄市、縣（市）投票；其申請、查核、名冊編製之相關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會商內政部定之。\n返國行使選舉權之選舉人，應於最後遷出國外時之原戶籍地投票所投票。\n\n投票所工作人員，得在戶籍地或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但在工作地之投票所投票者，以戶籍地及工作地在同一直轄市、縣（市）為限。總統、副總統選舉與他種公職人員選舉同日舉行投票時，並應在該選舉人行使他種公職人員選舉權之選舉區內。"}]}],"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1091007070202600/details"}